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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二、培训内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解读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方向和重大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实施,落实“六稳”“六保”思路举措,公共安全配套制度建设与公众心理疏导,脱贫攻坚等专题。

三、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培训课程录制、远程培训,各单位负责政策宣传和咨询。

四、施教机构

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五、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登陆重庆人社培训网(网址:http://www.cqrspx.cn);点击培训入口栏目中的“重庆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由于原公需科目施教机构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请大家一定要重新在新网站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按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须学满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从网络学习服务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按必修课程、选修课程选课学习,学习达到30学时以上,即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可在线打印证书。

六、培训时间

发文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七、培训费用

(一)收费标准:培训费为33元/人(含培训、档案管理等服务),费用由学员单位按规定报销(在本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二)团体缴费:为满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需要,暂不开设现场报名缴费工作点,同时为减轻报名单位财务工作量,请学员人数较多并且要求统一开具1张发票的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在网上为本单位所有学员进行一次性团体购买课程(学员缴费名单详见附件1,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然后申请电子发票。

八、结果使用

(一)从2011年开始,凡参加职称评审的专技人员必须提供《公需科目》合格证,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

(二)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各类专技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和自觉学习的理念,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九、联系方式

(一)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网络学习服务平台问题与处理电话:400-618-7500;

网络学习服务平台政策咨询电话:400-023-9229。

(二)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称评审政策咨询:冯澜,66222902。

附件:

1.重庆市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学员报名名单.docx


2.重庆市2020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操作手册.docx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