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
出台《重庆市巴南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渝府办发〔2023〕13号)(后简称《实施细则》),《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一脉相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基于《实施细则》,是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
举例:比如“加强考核约束”部分,《实施细则》中提出“完善区县绿色金融发展评价体系。制定区县绿色金融综合发展评价管理办法,将评价结果纳入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中根据此目标,具体提出了相关指标任务:人行巴南中心支行、巴南银保监分局将绿色金融实施情况评价结果作为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机构与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参考依据。区金融发展中心将绿色信贷投放情况纳入辖内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贡献度评价指标。区国资中心将区属国有公司绿色金融运用情况纳入区属国有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评价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