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巴南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属于老房子了,用途只写了“住宅”,没有写“成套住宅”,可以用来落户吗?
答:可以。政策放宽后,在我区购买住房且已交付接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住房是指城镇地区具有个人合法产权的国有土地性质的住宅房屋,包括新房、二手房、自建房、安置房以及继承或赠予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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