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如何认定?
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规定给予救助。区民政部门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工作,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由区乡村振兴部门认定。
本区认定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等其他医疗救助对象,按照既往政策规定继续实施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