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职工医保缴费后是否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第一种:已经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并办理补缴的,补缴月份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第二种:参保期间中断缴费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并足额补缴的,其原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再次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第三种:参保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3个月内以个人身份接续参加职工医保,且职工医保待遇正常的,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参保人员超过3个月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自缴费当月起重新计算,再次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举个例子——
问:李女士在单位工作参保一年后离职,三个月内以个人身份接续重庆市职工医保并补缴的,多久后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若超过三个月,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多久后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答:三个月内以个人身份接续重庆市职工医保并补缴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超过三个月以个人身份接续重庆市职工医保的,需再次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