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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公租房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2024-05-14
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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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市级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租房申请书;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工作证明:(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3)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提供退休证;(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5.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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