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水电气>通知公告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评审服务征集公告

2024-05-31
区住房城乡建委
[大] [中] [小]

重庆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评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最高限价

折扣率%

入围供应商数量(家)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框架协议期限

备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评审服务

300

96.42%

上限7

其他未列明行业

暂定3年

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说明:

1.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服务费用的通知》巴南发改发〔2023〕39号下浮后收费标准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2.预(结)算编制及审核(复核)收费标准:服务费用50万(不含)以下的,下浮40%;50万(含)—200万的,下浮50%;200万(含)以上的,下浮60%。

3.全过程控制收费标准: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服务费用50万(不含)以下的,下浮40%;50万(含)—200万的,下浮50%;200万(含)以上的,下浮60%。
4.单项委托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乘以入围折扣率即为应支付服务费金额。

举例:

1.如某项目按预(结)算编制收费标准计算出服务金额为10万元,则按上述说明第1条对应下浮40%后金额为6万元,再以6万元乘以折扣率(%)即为应支付服务费金额。

2.如某项目按预(结)算编制收费标准计算出服务费金额为2700元,则按上述说明第4条,以3000元乘以折扣率为应支付服务费金额。

二、资金来源

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预估金额3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征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征集公告、征集文件获取记录表、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征集内容。

(二)征集文件公告期限: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31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征集文件提供期限及获取方式

1.征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6日17:00(工作日时间)。

2.征集文件获取方式:在征集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征集文件、征集文件售价500元/份,并递交《征集文件获取记录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在征集文件提供期限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了征集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四)投标地点:重庆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巴南区巴县大道26号16-5)。

(五)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21日北京时间9:00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66239763                      电话:023-66213983   19289086869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巴县大道40号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巴县大道26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