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政策通知
2023年重庆市巴南区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2023年重庆市巴南区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认定程序】
一、了解政策。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阅读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明确认定的人员范围、时间安排、认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特别提醒:申请人须核实自己应该参加的认定批次、现场确认区县,确认无误后再参加体检,因报错批次、选错现场确认机构或误判其他认定条件导致的体检结果不被认可等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网上报名。根据认定通知中的时间安排,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准确填报各项信息。
三、准备资料。网报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业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查询报名信息—操作)中认真查看认定注意事项,逐一对照检查认定申报信息、资料是否准确、完备,明确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等,不明确的事项务必通过专用QQ群(巴南教师资格认定QQ群678795644、702463655、575383975,仅在认定期间根据加群人数情况依次开放)咨询清楚。
四、现场确认。携带符合要求的完整认定资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五、查看结论。根据认定通知中的时间安排,登录指定的网址查看认定结论。
六、领取证书。根据认定通知中的时间安排,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档案袋。
七、档案存档。在证书领取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认定申请表档案袋送交到自己的个人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确认范围】
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以上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户籍在巴南区;2.外省市户籍须持有居住地址为巴南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3.在巴南区就读的研究生或本专科学生<除用已取得的本专科学历申请认定的在校生外,应届毕业生只能在6月批次申请认定>;4.在巴南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5.符合规定的港澳台居民。
【重要提示】
(一)请申请人在申报前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文件、工作通知,了解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等相关要求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如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确认范围,或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认定不能完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须本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系统进行申报,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上传清晰规范的《个人承诺书》,正确选择申请地类型,否则不能通过认定,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务必核实申报信息,准确填写。如:最高学历和毕业时间须填写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和时间,不是现在还在攻读的学历和时间(只能参加6月批次认定的应届生除外);简历须写到“至今”,时间必须连贯,不交叉不重叠,应届生填高中、大学两段经历,不要单独填实习经历,往届生从当前时间往前倒推两段学习、工作或待业经历;“是否在校生”选择“是”的,工作单位填“无”,现从事职业填“学生”,专业技术职务填“无”;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等等。如因申报信息错误不能完成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各项说明特别是关于体检、领证的说明,非巴南区确认范围自行参加巴南区体检、未按时出具合法证件领取证书造成证书注销等,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体检安排】
符合认定条件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均须在规定时间带上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登记照(照片要求见“资料准备”相关内容,《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上张贴的照片须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现场提交的纸质照片一致)1张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仅限当前批次认定有效。体检表由医院提供,表上的区县/学校填“巴南区”,申请资格种类填自己申请的教师资格完整的名称,如“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等。
本批次体检时间及指定医院:以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简版注意事项为准。
体检合格标准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在认定公告规定的本批次现场确认日期(每日9:00-11:30、14:00-17:00)携带符合要求的完整认定资料到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文化活动中心三号楼,轻轨3号线学堂湾站2号出口往鱼洞方向前行300米)二楼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资料准备】
(一)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按顺序叠放):
1.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户籍资料:根据申请地类型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学籍档案证明。申请地类型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巴南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主页、本人页、增减页须复印在1张纸上);申请地类型为“居住地”的提供居住地址为巴南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地类型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提供在巴南区就读的学籍档案证明(模板见后)原件1份。港澳台居民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地”,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1份,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地”,提供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
3.证件照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登记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为防墨迹未干易擦花,务必提前写好)。规格为25mm×35mm,不留白边,背景为白色,图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须露耳、露眉、露颈,不准配戴任何首饰。
(二)现场确认可能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的要求同上,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不用提供):
4.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2)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3)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复印件1份。(4)应届毕业生(仅指参加6月批次认定的)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在校生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首次申请认定的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任教学科且与所获学历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该生大学期间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还应当提交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该申请人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公章);(2)申请人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模板见后,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公章)。
【领证安排】
认定通过的申请人认定公告规定的本批次证书发放日期(每日9:00-11:30、14:00-17:00)凭身份证原件(网报未核验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已装入专用密封袋,由申请人在15日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模板见后)原件1份,代领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电话(023)66211239,QQ群678795644、702463655、575383975(仅在认定期间根据加群人数情况依次开放);
监督举报:电话(023)62658186。
(此件公开发布)
【证明模板】
(一)学籍档案证明模板(非巴南户籍在读研究生、本专科学生用已取得的学历在现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非巴南户籍应届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时需要)
学籍档案证明
兹证明:姓名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系我校XXXX级XXXXXX专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生,该生于XXXX年XX月入学,学制X年,目前在校就读,该同志学籍档案于XXXX年X月起在我单位管理(存档号:XXXXXX)。
经查档案,该同志有/无犯罪记录(如果有,须填写时间地点犯何罪)。
院校名称:(公章)
档案管理负责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二)在校生证明模板(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生需要)
在校生证明
兹证明:姓名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系我校XXXX级XXXXXX专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生,该生于XXXX年XX月入学,学制X年,目前在校就读,将于XXXX年XX月毕业,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院校名称:(公章)
学籍管理负责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三)承诺书模板(2016年1月1日前入学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生首次认定需要)
往届师范生承诺书
我是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往届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间:XXXX年XX月;毕业院校:XXXXXXXXX所学专业:XXXXX),我承诺此前不具备任何教师资格,否则一经查实,愿意接受相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指模):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月X日
(四)毕业院校证明模板(2016年1月1日前入学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生首次认定需要)
毕业院校证明
XXX同学(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系我校XXXX届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师范教育类XXXXX专业毕业生,XXXX年XX月毕业时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原因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情况属实。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签章):
毕业院校(签章):
XXXX年X月X日
(五)委托书模板(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证书时需要,现场确认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委托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特请被委托人代为办理。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此次委托真实有效,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与损失,均由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