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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区管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深化区管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

三项制度改革的通知

巴南国资中心委〔2022〕46


中共重庆市巴各区管国有企业,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区管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16〕102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渝国资发〔2019〕12号)和《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渝国资党发〔2020〕9号)、《巴南区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巴南委办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国资国企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区管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配套的市场化劳动、人事和分配管理体系,构建形成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企业用工结构更加优化,人员配置更加高效,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企业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创新力、活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和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保障。

二、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实现员工能进能出  

(一)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在企业核定编制内,完善企业内部定编定岗定员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制定岗位说明书,做到因事设岗、以岗定人。企业新招录员工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提高员工招聘质量。要制订公开招聘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录用条件,拟录用人员有关信息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企业应打破身份界限,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契约化市场化用工制度。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进行清理规范,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劳动合同应签尽签。要细化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绩效要求、合同终止条件、奖励惩罚、违约责任、差异化薪酬等约束性条款,按岗位订立合同条款和薪酬水平,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方式,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建立员工进出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对实现员工能进能出的重要作用。要依法规范使用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等各类用工,完善管理制度,履行法定程序,确保用工管理依法合规。

(三)畅通员工流动渠道。企业应根据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合理控制用工总量,优化人员结构。要盘活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存量,建立企业内部员工流动优化机制,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要畅通员工退出渠道,细化员工行为规范、劳动纪律和奖惩标准,明确劳动合同期满续签标准和员工不胜任岗位要求的认定标准。要完善员工季度(月度)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对考核优秀的员工进行绩效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员工进行待岗培训、岗位调整或末位淘汰。对违法违规、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不胜任岗位要求等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程序,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建立健全区管国有企业之间人员交流机制,促进国有企业之间人员有序流动。企业要持续实施“瘦身”计划,制定实施冗员减量工作方案,有序减少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和企业编制人员。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一)优化设置组织机构和管理岗位。科学设置企业组织机构和管理岗位,建立健全权责明晰、运转有序、管控到位的高效管控机制,提高管理效能效率。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数量,内设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对职能相近或相似、重叠交叉较多的予以归并。深入推进企业各层级整合工作,精减法人单位,减少管理层级。合理确定各层级管理人员比例和岗位人数,不得因人设岗。健全以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为核心的管理人员岗位体系,明确各类别、各层级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管理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搭建平台。

(二)建立健全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公开选聘等多种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管理人员,激发管理人员队伍活力。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使用一定比例职数进行市场化选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子(孙)公司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选聘市场化、管理契约化、退出制度化。

(三)严格考核管理和监督约束。建立健全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和日常管理监督体系,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业绩考核与职业道德考核相结合,全面评价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将考核评价结果和管理监督情况与职务升降、薪酬调整紧密挂钩,建立动态管理和末位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中层管理人员定期述职报告评议机制,接受企业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综合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晋升降职、交流调整、评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不能胜任工作、不宜在现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应调整岗位、降职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真正做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四、深化收入分配市场化改革,实现收入能增能减

(一)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增减调整机制。健全工资总额正常调整机制,不断完善与财务预算和业绩考核目标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健全工资效益同向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紧密挂钩。当年员工薪酬总额以上年度职工薪酬总额为基数,由区国资中心结合各企业当年经营业绩考核分数与考核排名位次进行动态调整,最高上限不超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下达的年度国企工资指导线,以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总额与企业效益和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能增能减正常调整机制。建立薪酬总额激励机制,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根据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务,以企业超过考核净利润数或节约融资成本的一定比例计提企业绩效奖励资金,经区国资中心审定,由企业进行考核分配,不得平均分配。企业绩效奖励资金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企业核定工资总额的限制。

(二)推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优化薪酬结构,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以岗位要素确定岗位基本薪酬等级,充分体现以岗定标准,岗变薪变的原则;合理设置薪酬等级宽带,以能力高低确定基本薪酬标准,保证员工能力提升与薪酬增长相匹配。建立健全全员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加强绩效管理,以业绩为导向,做到员工收入与岗位责任、个人贡献、企业效益紧密挂钩,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的同向联动机制。企业效益下降或个人绩效不达标时,员工薪酬应相应下降,确保收入能增能减。建立健全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业绩考核、财务审计、延期支付、追索扣回机制,不断完善责任追究薪酬扣回制度。

(三)建立健全员工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优化收入分配政策,以业绩贡献为导向,与考核和岗位紧密挂钩,建立核心人才和关键岗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务创新的导向和支持作用。在薪酬总额范围内,合理拉开企业员工的薪酬待遇差距,适当提高管理(技术、业务)创新、表现突出、业绩优异、考核等次排名靠前的优秀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的薪酬待遇,其中,中层管理人员不超过企业上年末员工数的2%、一般员工不超过企业上年末员工数的5%;对考核排位靠后的一般员工,其考核年度薪酬按企业一般员工平均水平的40%-70%计发,不得低于重庆市发布的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四)规范员工福利保障制度。企业要对员工福利费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严格清理规范薪酬外收入。要依法制定员工福利费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严格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费等政策规定。严格控制福利水平,企业效益下降,员工福利费不得增长。加强企业年金管理,企业效益下降,企业年金缴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企业出现亏损,福利性项目应当缩减,企业年金应当暂停缴费。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管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改革,确保在2022年底之前完成三项制度改革目标任务。党组织书记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落实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具体推动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改革工作。党建人事部门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区管国有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加强改革政策宣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按照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及时将劳动、人事、分配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要统筹协调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与当前企业转型发展和其他各项改革的关系,协同推进,重点突破,务求实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区国资中心党委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及时掌握企业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党组织进行跟踪督导。要将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区管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