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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重庆公租房,可以在网上更改/撤销资料吗?

2023-02-08
重庆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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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带来关于公租房的问答:

已经申请审核成功了,

那我可不可以换小区呢?

可不可以换户型呢?

想要撤销公租房申请怎么办?

......



01

想要撤销公租房申请怎么办?

目前暂时不能在网上撤销申请,需要在线下申请点办理撤销。建议先电话咨询申请点,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02

已提交了资料,能不能换小区呢

在每次截止申请之前,可以申请换小区。如果你是在网上提交的资料,不能在网上更换小区和修改资料,需要带上身份证明、户口本等资料去申请点办理小区更换或者是更改资料。


你在公租房网上申请时选择了一个线下受理点,带上相关材料去该受理点办理即可。

注:

每次截止申请是,每次摇号前几天,重庆公租房官网都会发布消息告知XX时间前提交申请可以参与本次摇号。比如第41次重庆公租房摇号是“凡在12月16日规定时间前提交申请, 经审核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此次摇号配租。12月27日举行市级公租房摇号配租。

申请办理点是,①如果你是在网上申请过的,你在公租房网上申请时选择了一个线下受理点,带上相关材料去该受理点办理即可;②线下申请的话,就去原申请点就好啦。



03

还没有摇中,能不能换户型呢?

可以的,带上身份证和公租房申请业务受理单到提交资料的申请点办理申请户型变更手续即可。(业务受理单可在网上所选的申请点进行补办)

注意:如果是网上申请的公租房,到你网上提交材料选择的那个的申请点办理。


公租房申请户型与申请人数相对应:

  • 1人申请单间配套

  • 2人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

  • 3人申请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标准申请)

  • 4人以上申请三室一厅及以下户型



04

已经入住了,能不能换户型呢?

1、换租情形

由于居住过程中人员的增减,重庆公租房管理局开展了换租流程,如一室换二室、二室换单间配套等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变更申请。

注:

  • 只能同小区换租;如需要换地方请到申请点办理。具体换租时间请以所在小区房管中心规定为准

  • 租赁期间,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可以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

  • 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

  • 换租户型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租户型标准


2、申请方式

符合换租情形的承租人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


3、申请材料

申请换租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 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

  • 换租人身份证明;

  • 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共同申请人材料;

  • 因结婚申请换租的提交婚姻证明,因生育申请换租的提交出生证明,因与父母合住申请换租的提交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审核公示(请上下滑动查看↓)

  (一)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小区房管中心应予以受理,并出具换租申请受理单。

  (二)初审

  自受理换租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小区房管中心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告知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

  复审合格的换租人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租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告知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请上下滑动查看↓)

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分户型轮候。各小区首次接受换租申请时,在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申请的,采用摇号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其后提交申请的,按受理时间先后排列轮候顺序,依次排在摇号排序的末位申请人之后,申请受理时间以受理单记载的时间为准。轮侯顺序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公布。


轮候期间,换租人住房、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小区房管中心如实提交书面材料。


轮候期间,换租人申请变更户型的,申请时间以受理变更申请的时间为准。


6、配租

因申请人未按期签约、承租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产生的腾退房源可作为换租房源。


换租房源分户型按腾退时间先后确定房源配租顺序。同一时间的腾退房源按组团、楼栋、房间序号由小到大,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房源配租顺序。具体方式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时,按换租人轮候顺序和房源配租顺序一一对应的方式依次配租。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可以将规定时限内组织换租后的剩余房源面向社会公开摇号配租。

7、合同签订

小区房管中心向获得配租的换租人发放换租入住通知书,换租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租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未签约房源重新分配。

换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在7天内退出原承租房屋并结清相关费用。未在规定时间腾退的,自应腾退之日的次月起3个月内原承租房屋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租,3个月后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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