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朋友们注意!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
关于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
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桥梁隧道
对汽车实施高峰时段错峰通行
一起来看下吧!
错峰通行时段
工作日早高峰:7:00—9:00;
工作日晚高峰:17:00—19:30;
每日共4.5小时。
错峰通行范围
错峰通行车辆: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
错峰通行区域: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石门大桥(双向)、嘉华大桥(双向)、渝澳大桥、嘉陵江牛角沱大桥、黄花园大桥(双向)、千厮门大桥(双向)、朝天门大桥(双向)、东水门大桥(双向)、石板坡长江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双向)、鹅公岩大桥(双向)、曾家岩大桥(双向)、双碑大桥(双向)、大佛寺长江大桥(双向)、红岩村大桥(双向)、马桑溪长江大桥(双向)、李家沱长江大桥(双向)、真武山隧道(双向)、双碑隧道(双向)、大学城隧道(双向)、中梁山隧道(双向)。
错峰通行规则
在工作日按汽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其他规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周末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
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通行限制: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救援车、公交客车、公路客车、校车、旅游客车、运钞车、邮政专用车、殡葬专用车、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20座(含)以上大客车以及其他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的车辆。
对残疾人驾驶车辆实施备案通行管理。
执法管理
对违反错峰通行规定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施行。
措施解读》》
残疾人驾驶车辆通行错峰桥隧的要求
今年错峰通行残疾人驾驶车辆备案规定继续沿用2023年度备案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以下符合要求的汽车统一实施备案通行:一是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C2或C5驾驶证的下肢残疾人本人名下的汽车。二是每名残疾人仅限于备案本人名下的1辆汽车。
具体备案的程序:申请备案的人员到属地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提交上述资料,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后将申报信息转递至公安交管部门,备案成功后,将会以短信告知。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错峰时段通行错峰区域时须为本人驾驶,不能把申报成功的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对违反上述备案规定的,将取消备案资格。
新能源汽车不受桥隧错峰通行限制的说明
按照国家及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规定,新能源汽车不受错峰通行限制。
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号牌是否轮换
为便于群众理解和记忆,暂不实施号牌轮换。
关于车牌尾号的说明
汽车号牌位数最后一位或最后两位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其他出行方式的选择
当日出行车辆受限制的市民可改乘出租车、公交车、轨道出行,也可避开限行时段提前或延后出行。
对违反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规定的处罚
违反错峰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将通过电子抓拍和现场执法的方式,继续坚持严管严处,按照违反交通禁令标志的处罚规定,罚款100元、记1分。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大对假套牌、遮挡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在桥隧连接通道违法停车等待通行的车辆,将依照严管区域违法停车治理的方式进行查处,确保不影响正常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