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巴南教委函〔2020〕122号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
复函
卢云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在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建议》(第5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就您所建议的问题,现函复如下:
一、我区现有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各类培训机构约550家,其中,经区教委审批设立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87家(另有23个教学点);经区市场监管局登记的其他培训机构约463家(课后托管、家教机构约207家;艺术培训、教育信息咨询机构约256家)。
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是指以学历教育相关课程或者考试科目为培训内容的中小学课程辅导、外语培训、专业艺术院校招考科目辅导等培训机构,需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进行设立审批。
其他以培养兴趣爱好为举办目的的各类培训机构,如书法、绘画、舞蹈、声乐、朗诵、滑轮、跆拳道、球类、棋类、卫生、科技、儿童早期行为习惯指导(早教)、专升本、考研、公职人员等培训机构,以及从事教育咨询、学生课后看护服务、教育类家政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没有设置条件限制,不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我区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具体做法
一是抓全面摸排。2018年,我区由镇街牵头,以村居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摸查登记,建立了各类机构台账。2019年,对台账进行了持续完善。2020年6月,以区政府名义下发了《巴南区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于7月初召集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及22个镇街分管领导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镇街于7月20日前对辖区内的各类培训机构再次进行摸排建档。
二是抓舆论宣传。近年来,我区每学期末都要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利用巴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巴南手机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自觉抵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2020年7月印发了《@巴南区所有家长,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巴南区教委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巴南区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通报了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果。
三是抓集中整改。近年来,区教委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执法力量,和镇街一道,对可能非法从事文化教育培训的187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集中整治。共取缔机构59家,暂停营业3家,下达整改通知书46份。2020年7—12月,按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将再次由区教委牵头,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镇街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四是抓行业管理。完善了巴南区民办教育审批年检专家库,每年邀请专家对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实务培训。扎实开展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每年7月向社会公布年检结论。加大巡查督查力度,每年开展2次以上大检查和分类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检查整治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办学资质、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进度设置、收费行为、招生宣传、合同签订、信息公示、培训行为、安全管理等10个方面。
五是抓长效机制。区教委加强对培训机构教师、学生、收费、教材等进行实时登记、动态监管。用好民办培训机构信息化管理平台,每年及时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投诉电话。进一步明确了镇街日常巡查、情况摸排、维稳善后工作职责,强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同时,积极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落地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三、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好您的相关建议,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一)关于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方式的监管问题
下一步,区教委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79号 )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探索组建督导团队,建立记录跟踪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度安排等动态监管机制。
(二)关于严禁公办学校进行幼升小、小升初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考试问题
一直以来,区教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要求,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有效缓解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治理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2020年起,实行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同权招生,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电脑随机摇号,进一步保障了教育公平。今后,区教委将进一步在破除跨区域掐尖招生、义务教育考试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录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各类竞赛考试证书挂钩等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严惩违规行为,对违规招生被教育部门通报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对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进一步根治民办学校招生乱象,规范招生秩序,推动形成良好教育生态环境。
(三)关于细化校外培训机构行业标准问题
2019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79号 ),明确了《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该基本条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场地条件、资金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都进行了明确。今后的工作中,区教委将继续坚持从严核查审批,严格审批流程,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利益。
以上答复意见已经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唐泽奎审定,您对此有何意见,请填写在《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结果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上,分别寄送我单位和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联系人:陈庆 联系电话:6622065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