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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颜学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一品河(安澜段)漂浮物清理补助资金的建议》(第51号)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河流清漂保洁工作的关心理解!
河流清漂保洁工作是一项长态化工作。在河流清漂保洁实际工作中,各镇街多整合涉水涉农资金、城乡一体发展资金等多部门资金统筹使用。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志愿者等模范带动作用,投入到河流的清漂保洁工作。
一、历年河道管护(含清漂)资金安排情况
自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河流清漂保洁资金给各镇街,由各镇街整合涉水涉农资金、城乡一体发展资金等统筹用于河道清漂保洁工作。2023年起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安排河道清漂专项经费。
二、关于四项具体建议问题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整合资金,建立农村河道整治投入渠道事项。我局将主动向市水利局汇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市级资金。同时,协调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一体中心、区财政局等,尽可能多的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河道管护和清漂保洁工作。
(二)关于突出养护,保障农村河道整治长期发挥效益事项。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令,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巡河查河治河责任,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引导全区各镇街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农村河道清漂保洁模式,或组建专业队伍负责实施,或服务外包开展清漂。
(三)关于完善配套设施,加快系统推进事项。我们将强化规划引领夯实基础,通过引导,进一步压实全区各级河长巡河查河治河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令,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各片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确保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又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护和河道清漂保洁工作同步开展。
(四)关于推动社会协同,加大宣传力度事项。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市级总河长令等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力度,指导镇街加强对河流两岸村民的教育引导,增强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此答复函已经蒋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吴乔;联系电话:62299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