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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2024-06-30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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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经信〔2024〕111号

刘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第250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交通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布局规划的建议”

(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重庆市巴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送审稿),已明确“积极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应用,同步保障充电桩等配套设施规划。”和“持续推进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新能源充电保障能力。”等规划要求。我区将根据政策文件系统性保障完善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

(二)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9号)、区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经信〔2023〕56号),我区认真贯彻推进充电站建设提升工作,充分考虑选址、充电桩数量以及充电功率的需求,2024年全年我区预计新建(扩建)超充站70余座,明确到2025年底,全区建成充电桩超过1000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超过2000个,建成换电站超过10座、汽车充电桩“镇街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根据目前推进情况,今年一品街道将新增一座超级充电站。

二、关于“强化多方联合”的建议

(一)结合全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我区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区领导为副组长,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市场监管局、市南供电公司等16个单位为成员的超充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协调推进全区的超级充电设施建设问题;

(二)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开展有关工作,如市场监管局全面对充电桩的计量和质量进行监管,已完成56个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共989个充电桩计量强制检定;

(三)据区城市管理局反馈,2023年我区新增小微停车场23个,新增停车泊位2806个,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号)第九条“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审定2023年新增小微停车场设置充电桩车位数280个。

三、关于“政府应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的建议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2024年2月已联合印发《制造业稳增长稳预期若干政策措施》,将对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予以奖补,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结合全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对新改扩建的超充站有奖励政策,待政策出台后,我区会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贯彻和落实。

四、关于“提供良好环境”的建议

根据全市出台的充电站安全监管办法,区经济信息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督查充换电站运营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管理,规范设置消防设施等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住房城乡建委已督促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和横幅、短信、微信等宣传方式,加大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广泛普及电动车安全充电、火灾风险知识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切实提升小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电动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熊琼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30日

(联系人:郭微;联系电话:139833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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