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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巴南卫函〔2024〕24号
赵昌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游泳场所水质监测的建议》(第299号)收悉。经与区体育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辖区在册游泳场所51家,其中常年开放的游泳场所13家,季节性开放的游泳场所38家。主要分布在莲花、鱼洞、龙洲湾、李家沱、花溪、界石等镇街。因季节性开放的游泳场所较多,大部分属于小区游泳池,且部分游泳场所经营者每年流动性较大,确实存在游泳场所管理参差不齐的情况。
二、采取的措施
(一)规范设施与布局
1.2024年上半年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检查情况。我委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正常营业的13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其设施与布局满足《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
2.完善卫生审查手续。2023年至今,我委共办理21家游泳场(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其申报材料中设施与布局满足《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
(二)加大投入配齐设备
1.完善检测设备配置。截止目前,辖区常年开放的13家室内游泳场所均安装了水质在线检测装置并能正常运行,均配置有基础水质监测设备。卫生执法人员将结合游泳场所实际发展情况,建议经营者使用带有数显功能的水质监测设备。
2.完善公共设施配备。针对淋浴室、公共卫生间设施破损,没有配足公共用品的游泳场所,卫生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中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营者提供相关建议,引导经营者加强公共设施设备的配置,给顾客提供舒心的游泳体验。
(三)执行操作规程
1.规范使用及维护设施设备。我委卫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对游泳场所经营者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要求各业主将相关操作规程装入档案、设置专人负责池水、公共用品用具净化消毒工作。目前辖区内常年开放正常营业的13家游泳场所中,11家按照规定公示水质自检结果,其中2家未及时更新水质自检结果,1家未按照游泳场所水质最新卫生指标要求公示,卫生执法人员已现场指导,并对其督促整改。
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我委卫生执法人员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培训会等形式督促游泳场所经营者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知识培训,从而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
(四)普及入池人员个人卫生知识
1.完善标志设置。辖区51家游泳场所均在入口显眼处设置有“禁止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性病、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病患者、酗酒者及其他不宜人群游泳”的标志。
2.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卫生执法人员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培训会等形式引导游泳场所经营者将《公共游泳场所游泳须知》内容向新老会员宣传到位。
(五)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1.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自2023年以来,对20家存在违法行为的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额1.1万元,以上20家经营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2.2024年上半年水质检查情况。我委卫生执法支队已对辖区常年开放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动态调整,对正常营业的13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现场监督并对游泳池水抽检,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反馈以上13家游泳场所游泳池水的检测项目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的规定。
3.加大卫生抽检力度。2024年游泳场所水质抽检新增两项检测指标,以确保游泳场所水质合格,一是今年在池水水质检测方面较往年新增化合性余氯检测项目,二是根据前期对部分单位所使用的消毒剂调查情况,今年会增加氰尿酸的检测项目。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我委卫生执法支队将予以严厉查处。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监督指导。对日常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场指导经营者整改并要求限期完成,持续加强卫生管理。每年定期开展1次对游泳场所经营者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二)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持续开展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卫生管理责任,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执法。
(三)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区体育局的之间的部门协作,共同加大对游泳场所水质监测力度,确保群众拥有一个健康、合格的游泳健身场地。
此答复函已经刘仁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王宏洋
联系电话:13140390417
邮政编码:401320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完成2024年开放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并开展水质抽检 |
2024年9月30日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 |
2 |
督促开放游泳场所完成水质自检结果公示 |
2024年9月30日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 |
3 |
完成2024年对游泳场所经营者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
2024年6月30日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