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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3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2024-06-28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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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红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耕地恢复补足相关问题的建议》(第20240397号)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和加强耕地进出平衡制度,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管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对经批准的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对将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实行耕地进出平衡。目前,国家正在完善耕地保护占补平衡制度,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中央已经印发了占补平衡制度改革意见,我市正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待上级文件出台后,我区将按政策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关于耕地恢复补足

我区按照稳妥有序、先易后难、讲道理、讲科学的原则推进恢复补足工作,充分尊重农民和经营主体意见,不搞“简单化”“一刀切”,优先在低效园林地等实施耕地恢复补足。涉及土地流转退出的问题,全区已经建立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和分类处置工作机制,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土地流转退出工作的指导。

三、关于对农村的农房、公共设施等占用耕地的需求

目前,全市对农村村民住宅、公共公益设施占用耕地实行“按需保障、应保尽保”,我区此类建设项目通过办理农转用手续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待依法审批后,在耕地保护考核时核减该镇街耕地保护任务量。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镇街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和服务。  

四、关于耕地划定不实的调查工作

为完善耕地划定调查工作,我区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处置、实事求是”的原则于2023年开展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目前该成果已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国家。在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地类现状做好耕地、林地、园地等各类地类的变更调查工作。

五、关于加强资金保障

为减轻基层财政负担,2023年,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多次商议,就耕地保护补助资金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区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资金补助标准及方式,最终确定为600元/亩,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市印发了重庆市2023年度耕地保护奖补激励工作方案,我区配套制定了工作方案,区财政局配套了奖补激励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镇街进行激励。

此答复函已经罗岱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蒋佳颖;联系电话:1992386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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