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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87号提案的答复函
巴南民政函〔2024〕22号
尹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惠民食堂建设 更好满足老年市民用餐需求的建议 》(第087号提案)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进行答复。根据区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答复内容详见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此答复函已经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朱激扬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周小路,联系电话:18983986991)
附件
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提案号 |
第087号 |
提案提目 |
关于加强老年惠民食堂建设更好满足老年市民用餐需求的建议 | |||||
主办单位 |
区民政局 |
协办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国资中心、区商务委 | |||||
办理沟通方式 |
文来文往 |
面商 |
电话或网络 |
座谈 |
调研 |
其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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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落实情况 |
已采纳 |
计划采纳 |
能启发思路 |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 |
未采纳,通过协商也未达成共识 | |||
( 4)条 |
( 0)条 |
( 0)条 |
( 0)条 |
( 0)条 | ||||
承办单位领导分析梳理研究提案情况 |
一是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方案》;二是成立由区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5月21日,朱宗波副局长召集相关协办单位人员就087号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提案办理事项;2024年8月26日,激扬常委、莹星副主席召集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提案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协商”,最后结合当前市民政局“渝悦养老”和相关协办单位的协办意见,将尹霞委员提出的四条建议进行采纳融合,拟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 |||||||
办理提案前,相关工作的主要措施与成效 | ||||||||
一是巴南区民政局为确保老年助餐服务的品质与安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区老年食堂进行了统一备案管理,并悬挂了醒目的“老年食堂”标识牌。这不仅规范了老年食堂的运营流程,还确保了其服务标准与质量。同时,通过推广“幸福食光”智慧助餐系统,实现了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数字化管理,让老年人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加强了助餐机构的监督管理。二是为了满足更多老年人的助餐需求,巴南区民政局积极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食堂等场地,推动老年食堂的建设。截至目前,全区老年食堂数量已达到35个,投入运营16个,其中: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5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1个,社会养老机构兴办老年食堂8个,全区每个镇街至少设置1个老年食堂,基本实现各镇街老年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全覆盖。这些老年食堂不仅环境整洁、舒适,还提供了多样化的菜品选择,满足了老年人的口味需求。三是巴南区民政局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紧密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老年食堂进行抽查,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健康、安全的餐饮服务。同时,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对运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持续跟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确保政策能够真正惠及到老年人。 | ||||||||
办理提案的具体效果,或者办理计划 | ||||||||
已采纳落实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 |
1.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制定优惠政策; 2.加强老年惠民食堂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3.明确定位,确保惠民食堂可持续发展; 4.确立一切以方便老年人为主的服务宗旨。 |
具体采纳落实情况及办理效果 |
一是贯彻落实《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水电气、税费减免补贴政策,为老年助餐服务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为确保老年助餐服务的品质与安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区老年食堂进行了统一备案管理,并悬挂了醒目的“老年食堂”标识牌。同时,通过推广“幸福食光”智慧助餐系统,实现了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数字化管理;三是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形成共建共享的局面。通过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引入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推动老年助餐服务的多元化发展;四是不断探索创新老年助餐服务模式,通过引入互联网技术,实现老年食堂的在线预订、智能支付等功能,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同时,依托“中心带站”养老服务运营模式,依托1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中央厨房,在N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设立助餐服务点,形成15分钟养老助餐服务网络,有效解决社区老年人吃饭难问题的同时,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让老年人的居家生活更加方便和丰富。 | |||||
计划采纳落实的意见建议 |
1. |
相关采纳落实计划或打算 |
1. | |||||
能启发思路、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的意见建议 |
1. |
推进创新、加强或改进工作等方面的打算 |
1. | |||||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
1. |
未采纳原因 |
1. | |||||
未采纳,通过沟通协商也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
1. |
未采纳原因 |
1. | |||||
提案对相关工作的其他方面助推成效,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的情况(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