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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函
巴南农业函〔2024〕42号
石升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第158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区高标准农田的现状。
近年来巴南区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千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行动”,始终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保证粮食安全的核心任务。我区2011年启动农田改造整治,截至2023年12月,全区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27.9万亩(含已建成的26.2万亩,正在组织实施的1.7万亩)。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国债)0.87万亩已于6月11日招标,目前正在组建项目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通过改善土壤质量、提高农田水利设施、推广高效农业技术等措施,实现农田生产的高效、高产、高质量。
(一)把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入口关”
1.强化规划科学性。一是坚持规划先行,通过数字化技术等手段,摸准现存永久基本农田资源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二是统筹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部门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三是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战略规划的融合,把项目工程规划与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有机结合。
2.强化宣传针对性。一是统一政策宣传口径,充分考虑农民合理诉求,鼓励他们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二是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专门宣传,鼓励其参与建设高标准农田,强化内生性发展激励。
(二)把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时“质量关”
1.多元化拓展资金筹措渠道。除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外,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做好资金结合文章,创新投融资模式,深入挖掘新增“三项指标”(新增耕地面积、新增水田面积、新增粮食产能)潜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构建财政投入、主体自筹和金融资本参与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将高标准农田作为优先保障领域。
2.针对性完善基础及配套设施。针对灌排设施方面,在新一轮的建设中应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做好已有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和升级;针对田间道路方面,应充分考虑区域生产作业需要和农业机械化要求,对机耕路、生产路的布局进行优化。
3.数字化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管。一是制定主管部门、实施业主、施工单位、专业监理、第三方检测、农民监督员“六位一体”全程监督制度。二是可采用无人机航拍正射影象图、奥维地图“一张图”管控等新技术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全程监控、精准管理和监督核查提供数据基础。三是探索高标准农田智慧化应用,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平台,逐步提高高标准农田立项、实施、验收、使用建设的全过程动态监管以及后续农田灌溉、作物成长环境监测等水平。
(三)把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期“运管关”
1.探索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多方参与、责任明确、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努力做到“建成一亩、管好一亩、见效一亩”。一是明确管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以及负责农田工程性修复、农地质量恢复等管护经费的筹措与规范使用。二是鼓励创新委托管护、专职管护、流转管护等多样化的管护模式,探索建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收费制度和损毁补偿制度。三是引导保险机构积极为高标准农田设计自然灾害保险产品,降低因自然灾害导致的高标准农田损毁成本。
2.探索实施“施工+运营”模式。按照“投、建、用、管、还”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的思路,由业主单位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规定,进行项目设计,报经审批立项,业主按照审批方案进行建设,经验收后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实现投融建运营一体化。
3.探索规模化生产经营模式。重点培养一批成熟的种粮大户,推进“农业+”模式,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品牌,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发展,在鼓励农民自种自收的基础上,采取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扶持力度,保障项目建成后持续发挥作用,探索出一条粮食种植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模式。
此答复函已经左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陈家武;联系电话:15340364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