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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4-06-30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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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第80号提案)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土储中心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进行答复。根据区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答复内容详见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此答复函已经熊琼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30日


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提案号

80

提案提目

关于加快我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主办单位

区经济信息委

协办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土储中心

办理沟通方式

(可多选,打“√”

文来文往

面商

电话或网络

座谈

调研

其它





采纳落实情况

已采纳

计划采纳

能启发思路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

未采纳,通过协商也未达成共识

( 4)条

( 0)条

( 0)条

( 0)条

( 0)条

承办单位领导分析梳理研究提案情况

区经济信息委党委委员、区新兴产业发展中心主任李宏茂于2024年6月11日召集相关科室专题分析研究提案,听取各科室就充电桩建设、全区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的汇报,要求各科室根据提案内容,认真梳理以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为核心,大力推进巴南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的建议。该项提案由智能制造科牵头,相关部门、科室配合执行。

办理提案前,相关工作的主措施与成效

截止今年3月,我区共建成公共充换电站163座,其中换电站10座,充电桩2255个,其中60kw以上的快充枪1313个。从3月起,按照《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全力推动建设超级充电站,计划2024年新增77座,到2025年累计新增147座。

具体办理结果或效果

已采纳落实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

一、提速全区充电桩建设计划。提速2025年底完成10000个充电桩的建设计划,将其中的2000个公共充电桩建设进度提前,争取2024年底完成。

二、针对中心城区建成区老旧小区充电桩用地难的问题,一方面,建议允许使用当前储备的,未上市交易地块建设公共充电桩,如李家沱渝沙社区就有近100亩储备地块一直未交易。另一方面,建议区政府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和拓展移动充电业务,以此缓解群众充电需求。

三、针对车位只租不售的老旧小区。建议区政府出台政策,鼓励或强制持有车位的开发商,拿出一定比例车位进行电气化改造,有偿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

四、建议将充电桩规划和建设纳入旧城改造项目一并规划实施。

具体采纳落实情况及办理效果

一、关于“提速全区充电桩建设计划”的建议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经信〔202356号),《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9号),我区严格贯彻推进充电站建设提升工作,充分考虑选址、充电桩数量以及充电功率的需求,24年全年我区预计新建(扩建)超充站70余座,明确到2025年底,全区建成充电桩超过1000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超过2000个,建成换电站超过10座、汽车充电桩“镇街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关于“中心城区建成区老旧小区充电桩用地难的问题”的建议

一是按照相关要求,为助力产业发展,提升中心城区和园区公建基础设施,同时加快我区超充站建设,土储中心已提供30宗闲置土地(含各平台公司)交区超充基础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接下来将继续全力配合超充基础建设相关工作。

二是梳理了建成区内不宜单独开发的经营性零星用地35处,其中无法出让或整合利用,可用于完善公服配套设施、提升周边环境的零星用地18处、165亩,可综合考虑用于停车场修建,增设公共充电桩。在具体项目实施中,如花溪街道花溪苑小区、道角片区等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计划利用临近闲置土地等地块,建设邻里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并将充电设施纳入研究范围,预计安装充电桩100个以上。李家沱渝沙社区(桥南村玉宇楼盘)储备地为规划轨道18号线桥南村站预留轨道进出口,暂未出让,若现在出让开发,轨道集团将取消此站点修建,待轨道18号线修建完毕并投入使用后,剩余土地再研究可否出让使用

三、关于“针对车位只租不售的老旧小区”的建议。

2023年至目前共计新增31个停车场,新增车位3692个。其中2023年新增小微停车场23处、车位2806;2024年新增小微停车场8处,车位886个。按照《重庆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2)8)文件第九条“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区城市管理局在小微停车场设计方案审定时,严格按照比例进行设定,目前,新增小微停车场设置充电桩车位数为280个。充分吸纳委员建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鼓励开发商、社会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共同发展移动充电业务,通过有偿提供新能源充电服务实现产出效益。

四、关于“建议将充电桩规划和建设纳入旧城改造项目一并规划实施”的建议

在《重庆市巴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送审稿)中,已明确“积极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应用,同步保障充电桩等配套设施规划。”以及“持续推进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新能源充电保障能力。”本次委员提出的建议将充电桩规划和建设纳入旧城改造项目一并规划实施,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下一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将协同推进我区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工作。

计划采纳落实的意见建议

相关采纳落实计划或打算

能启发思路、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的意见建议

推进创新、加强或改进工作等方面的打算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未采纳原因

未采纳,通过沟通协商也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

未采纳原因

提案对相关工作的其他方面助推成效,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的情况(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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