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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函
巴南卫函〔2024〕23号
马晓翼:
您提出的《规范开展义诊义检活动的建议》(第201号提案)收悉,现进行答复:
一、义诊备案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义诊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委严格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关于进一步加强义诊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0〕1号)贯彻落实。2023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各种主题义诊义检、健康宣传活动339次,受教育群众8万余人次。2023年无民营(企事业)、区外医疗机构向我委申请义诊备案。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诊备案管理的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实行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备案制度。一是本地区义诊备案管理,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注册地范围内开展义诊活动,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到我委申请备案。二是跨区义诊备案管理,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和活动所在地区卫生健康委备案,并持义诊活动备案登记表开展活动。三是关于规范义诊行为。参加义诊的机构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经批准设置的预防、保健机构。参加义诊活动的人员必须是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四是不予备案的情形。我委对未按规定进行校验或者校验不合格尚在整改期间的医疗机构;打着义诊名号非法谋取利益的医疗机构;不具备资质参加义诊活动的人员;妨碍公共秩序以及在义诊中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的情形不予备案。
(二)关于卫生执法检查管理情况
2023年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投诉53起,立案查处31起。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99.98%,查处立案377件,结案337件,共处罚金75.49万元。累计取缔游医82家次,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7起,移送司法机关后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起,没收药品器械等29箱。完成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蓝盾行动等8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公共场所各类违法行为84起。我委对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的医疗机构;超出备案时间、地点及内容义诊的情形;弄虚作假骗取备案同意开展义诊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关于卫生宣传教育管理情况
一是开展健康教育宣教。2023年,全区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652种76万余份;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347场,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配合有关节日和健康主题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339次,受教育群众8.4万余人次。二是利用影音媒体宣传,播放影音资料375种,播放次数2万余次,播放时间约15万小时;制作宣传专栏284个,更新1711次。三是利用自媒体科普宣传。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开设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订阅号共计18个,发布健康教育相关内容1741条,其中原创文章948条。与区融媒体合作推出“健康巴南”栏目,录制健康教育知识原创视频,于巴南电视台和看巴南APP播放,向民众传递健康知识,栏目于2023年获重庆市第六届健康科普大赛视频类优胜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义诊备案管理。加强医疗机构义诊备案制度宣教,促使医疗机构积极义诊备案,不超范围、不变地点、不换人员、不弄虚作假,切实维护保障居民合法健康权益。
(二)加强卫生执法巡查力度。持续加强对医疗卫生、义诊义检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高效处理投诉问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社会非法行医现象。
(三)加强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宣教。结合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健康宣教,利用自媒体科普小视频制作等方式,不断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居民卫生健康知识水平,辨别虚假宣传信息能力。
此答复函已经刘仁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朱斗森;联系电话:15178828590)
附件
巴南区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提案号 |
201 |
提案提目 |
规范开展义诊义检活动的建议 | ||||||
主办单位 |
区卫生健康委 |
协办单位 |
无 | ||||||
办理沟通方式 (可多选,打“√”) |
文来文往 |
面商 |
电话或网络 |
座谈 |
调研 |
其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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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落实情况 |
已采纳 |
计划采纳 |
能启发思路 |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 |
未采纳,通过协商也未达成共识 | ||||
(3)条 |
( )条 |
( )条 |
( )条 |
( )条 | |||||
承办单位领导分析梳理研究提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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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结果或效果 | |||||||||
已采纳落实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 |
1.进一步加强义诊义检备案管理。 2.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3.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
具体采纳落实情况及办理效果 |
1.2023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各种主题义诊义检、健康宣传活动339次,2024年持续严格落实备案管理制度。 2.持续加强对医疗卫生、义诊义检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高效处理投诉问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社会非法行医现象。 3.结合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健康宣教,利用自媒体科普小视频制作等方式,不断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居民卫生健康知识水平,辨别虚假宣传信息能力。 | ||||||
计划采纳落实的意见建议 |
1 2 |
相关采纳落实计划或打算 |
2 3 | ||||||
能启发思路、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的意见建议 |
1 2 3 |
推进创新、加强或改进工作等方面的打算 |
1 2 3 | ||||||
未采纳,但通过沟通协商已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
未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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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通过沟通协商也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建议 |
1 2 3 |
未采纳原因 |
1 2 3 | ||||||
提案对相关工作的其他方面助推成效,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的情况(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