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的通知
巴财预发〔2020〕13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
机动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46号)和《市对区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渝财预〔2020〕28号)的规定和要求,根据155次区常务会议精神,现调整巴财预发〔2020〕10号资金文件,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万元下达到你单位,优先用于幼儿园治理,并按照中央文件要求,统筹用于急需的社会事务发展等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资金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该项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严格按照《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发〔2020〕10号)等要求,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定期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请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在今年底前支出。同时,请在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加大问责力度,对直达资金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分配情况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