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巴南区建立了工资专户银行代发监督机制,即施工单位开设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按不低于当期产值25%的人工费存入施工单位工资专户,一旦人工费未按时存入专户,建设单位将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并被约谈,仍未整改将面临罚款并停工的处罚。
几天前,区住房城乡建委向巴南区某建设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原因是该单位上个月未及时向所在银行农民工工资专户内存入工资款项。
从通知书上可以看到,该建设单位有15天时间整改,在此期间,建设单位必须足额存入工资,否则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事实上,这是巴南区今年新制定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设立专户,督促建设单位按时存钱,再落实专人对接银行,督促银行跟进项目工资代发情况,通过层层监督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到账。
据区住房城乡建委建管科科长杨柳青介绍,新建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银行代发监督机制,要求施工单位每月28日前向工资专户拨付不低于上个月已完成产值25%的人工费,若上个月实际人工费高于已完成产值的25%,则按照实际人工费金额存入。
同时,每月28日监管银行将向区住房城乡建委反馈未向专户拨付工资的项目名单,区住房城乡建委将根据银行反馈情况向施工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仍未整改的将进行约谈,仍不整改的,将予以停工并立案查处。
对于新制定的监督管理机制,巴南区住房城乡建委在严格“斗硬”的同时,也积极深入施工单位了解实际情况,对于企业存在的困难给予支持和帮助,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服好务,以更好的保障全区农民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