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巴南区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我区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据介绍,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管理机制包含了督促开设专户、督促专户代发、银行代发监督管理等内容。
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即:督促建设单位按月足额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专户上,再由银行代为发放,一旦工资延期未到账,建设单位将收到整改通知,超过一个月将被责令停工。
农民工工资专户银行代发监督机制,即:要求建设单位每月28日前,向工资专户拨付不低于当月已完成产值25%的人工费,若当月实际人工费高于已完成产值的25%,则按照实际人工费金额存入。由代发银行监督执行。
据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管理机制,可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人工费和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时存入人工费;农民工工资专户银行代发监督机制,督促代发银行履行工资代发和资金监管职责,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到账。”
同时,每月28日,监管银行将向区住房城乡建委反馈未向专户拨付工资的项目名单,区住房城乡建委根据银行反馈情况,向建设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仍未整改的将进行约谈,仍不整改的,将予以停工并立案查处。
据悉,对于各项监督管理机制,巴南区住房城乡建委在严格“斗硬”的同时,也积极深入建设单位了解实际情况,对于企业存在的困难给予支持和帮助,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服好务,以更好保障全区农民工的权益。
据统计,2023年至今,巴南区已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106个,通过工资专户拨付了27.52万人次,农民工工资约24.42亿元,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85份,移交执法7起,有力督促了项目建设单位按月支付人工费,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