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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3009307287Q/2021-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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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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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报告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审计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6
巴南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市审计局组织、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20年度巴南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区级部门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央和我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中央和我市重大项目执行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19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进行了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24个(不含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审计全覆盖,深化常态化“经济体检”,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审计保障。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新冠疫情和减费降税环境下,全区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动财政改革各项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贯彻减税降费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28亿元;统筹安排6.5亿元抗击疫情和特大洪水灾害,推动复工复产保市场主体;积极向上级争取转移支付资金124.36亿元,兜牢“三保”底线。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累计收回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68亿元,统筹用于重大项目和民生领域支出1.28亿元;安排教育、卫生健康等支出63.7亿元。
——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民生实事。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六稳”“六保”等政策落地见效,落实统筹疫情防控、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政策,通过颁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点项目“红黑榜”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促进项目建设,加大对企业减税降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切实解决农村基础设施道路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持续加大人民群众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较好,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区审计局逐条跟踪督促,拟在今年12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2020年度巴南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巴南区在新冠疫情和减费降税环境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动财政改革,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还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规范和改进。
(一)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4个单位滞留、坐支非税收入450.12万元。
(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及执行方面
1个单位违规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并按协议返还相关公司印花税128.74万元。
(三)债务管控方面
1个单位将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543.19万元,用于化解相关公司政府存量隐性债务。
(四)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个单位1800万元预算编制不细化,5247.89万元直编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1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46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结转资金5171.65万元未编入当年年初预算;10个单位4329.88万元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欠佳或虚列支出。
(五)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2户企业发放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4个项目前期论证准备不充分11,229.51万元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
(六)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52个单位未统筹使用存量资金5672.81万元,1个单位对已收回或结转两年以上的专项存量资金8254.95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1个单位违规批准2个单位新开设2个银行账户。
二、区级部门2020年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相关部门严格遵守财经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规范和改进。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5个单位25,734.89万元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3个单位经费支出超预算244.8万元,3个单位420.38万元决算编制不规范, 2个单位未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1个单位7.83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合规。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2个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行政运行费61.92万元,3个单位2444.89万元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1个单位对3.65万元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对部分项目立项论证不充分导致部分工程内容重复,1个单位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实施的生猪养殖补助项目建设停滞导致560万元补助资金面临损失风险、未完成培训及能力提升项目导致40万元资金未及时使用。
(三)财务管理方面
3个单位未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189.29万元,3个单位14.15万元原始凭证资料不完善、不规范, 2个单位221.32万元单笔现金使用超限额, 2个单位1557.87万元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未清理。
(四)国有资产采购管理使用方面
1个单位未经审批将19.39万元固定资产调给镇街司法所使用,1个单位1.19万元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五)项目推进监管方面
1个单位对2个镇街实施的敬老院排危止漏项目及部分社区治理项目未完成部分工程施工监管不到位。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等政策落地见效。但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规范和改进。
(一)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及政策执行方面
直达资金10,724.68万元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更新不及时、数据不够真实准确,直达资金36,629.8万元资金闲置沉淀或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疫情期间减免房租29.61万元政策执行不到位,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了农村计生奖扶补助资金0.68万元,2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了线上销售补贴3.8万元。
(二)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执行方面
退捕渔民普遍按较低档次缴纳居民养老保险或参保后断保,退捕渔船拆解处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渔政执法人员及装备设施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三无”船舶规范处置工作任务未完成。
(三)稳外贸政策执行方面
外经贸专项资金650.1万元拨付不及时、部分闲置达两年以上,区级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中个别政策条款与市级文件要求不一致,对申报手续不完整、程序不规范、不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补助资金18.99万元,同一项目或企业重复享受或多头申报外经贸专项资金33.8万元。
四、中央和市级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全区各级各部门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八项行动计划”,通过颁布重大项目“红黑榜”规范性文件促进项目建设。但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规范和改进。
(一)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管理方面
未制定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目标、申报审批流程等,1个项目以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方式发包给个人实施未进行政府采购,1个项目无工程管理相关资料,专项资金2890万元未在规定的30日内分解下达、滞后预算指标下达时间6个月。
(二)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巴南区花溪河沿线坡地、花溪河口边坡部分坡坎崖项目存在与其他项目范围重复、工程变更大、后期养护不到位,部分公园投用后管护不到位、设备设施损坏、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运维保函和保证担保,花溪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以白图指导施工、未完善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概算、预算审核。
(三)重大项目推进方面
花溪步道建设项目2020年内未按要求完成20公里建设任务,巴南区花溪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分建设用地未交付使用、工程进度受阻,巴南区中医院龙洲湾迁建工程三期综合楼工程因进度滞后784.56万元新增政府债券存量资金被收回、因超出原合同服务期多产生监理费用105.88万元。
五、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巴南区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门成立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规范和改进。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
1个单位未及时更新消防验收系统,导致学而思巴南万达装修工程等3个项目在符合政策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被要求办理了施工许可证。
(二)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方面
1个单位未及时减免4户小型企业社会保险费20.29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减免不动产变更登记费,注册登记主管部门免费刻章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新开办企业自费4.19万元办理刻章, 5户公共服务企业供水供气企业系统登记设置不科学、不能准确掌握服务对象行业类型、疫情期间涉企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 3个单位将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家评审费用10.6万元转嫁给企业承担, 6个单位涉企保证金5917.9万元收取和退还不规范。
(三)简政放权及政务服务落实方面
1个单位行政审批材料精简不到位、建设项目区域整体评价工作未按进度完成,巴南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不到位,1个单位“好差评”评价工作和便民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应用场景较少、电子签章未在办件中实际应用。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8月以来,区审计局完成了19个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结(决)算审计,审减投资额67,289.65万元,审减率8.83%。在管理上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规范和改进。
(一)结决算审核把关不严
14个项目因工程量计算、取费错误、虚报等原因,多计工程结(决)算价款67,289.65万元。
(二)建设管理不规范
1.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巴南区中医院龙洲湾迁建工程三期综合楼等工程未履行概算批复程序,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花溪河北岸滨河路中段市政道路等工程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手续未完善。
2.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滨江路横三路等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存在施工、设计合同签订不及时,未按照合同约定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无依据变更合同计费标准,合同条款制定不合理,权责不对等,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变更审批程序,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等问题。
3.相关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轨道2、3号线鱼洞站周边路网优化及整治等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一是建设业主未履职到位,存在部分工作内容建设进度滞后,对工程延期责任划分不明确,竣工验收、结算办理不及时,项目质量监管力度不够,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归集项目成本等问题;二是监理和施工单位履职不到位,存在部分工程未按设计施工,部分工程签证资料不完善等问题。
七、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中,区审计局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件,涉及金额4260.44万元。其中:国有公司涉嫌超标准发放津补贴2件,国有公司涉嫌漏缴税金2件,中介机构涉嫌未严格遵循执业规范多计结算款2件。目前有处理结果4件,其中:被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5人;对中介机构进行约谈、暂停业务1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余线索正在调查核实处理中。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客观分析和判断本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积极培育财源,夯实财力增收基础,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增长有质量、可持续。
(二)加强政府债务管控,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积极筹措财力落实债务化解任务,抓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加强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按照申报项目安排使用债券资金,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三)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提升财政资金质效。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跟踪检查机制,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质效;规范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签订合同协议,确保招商引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