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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3009307287Q/2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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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南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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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3-01-09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9
巴南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公告
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落实整改作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按照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2021年度巴南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整改,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截至2022年11月底,2021年度巴南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34个,推动建章立制82项。主要工作及成效如下。
一、落实长效机制,压实整改责任
区委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积极采取措施,从严从实、落实落细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一是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将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审计整改。二是压实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召开专题会、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下发督办通知、纳入绩效考核、建立整改协同机制等方式,指导、督导审计整改工作。三是压实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通过跟踪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记账销账制度。四是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和转化,加强对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系统性整改,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强化治理,防止问题屡审屡犯。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财政收入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巴洲文旅公司少缴国有资本收益900.88万元,区疾控中心等7家单位滞留财政收入2,533.68万元的问题。少缴国有资本收益、滞留的财政收入已全额缴入区财政,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收支管理制度。
2.债务管控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国际生物城公司等5家单位新增债券资金23,313.38万元调整使用不及时的问题。无法形成支出的部分,区财政局已按规定程序调整了资金用途,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执行进度。
3.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及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公路物流公司等3家单位违规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并兑现税收返还970.35万元;经济园区公司等2家单位,未达招商引资协议约定条件兑现财政优惠补2,451.26万元的问题。已出台招商引资规范性政策条款,并签订补充协议,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强化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监管机制。
4.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项目预算追加、二次分配不及时,涉及资金16,097.08万元;区经信委等8家单位未将上年度结转结余编入年初预算,涉及资金1,000.75万元;区住建等5家单位未足额编制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涉及资金7,861.48万元;区环卫处等10家单位无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合计236.74万元;区公安分局等17家单位超年初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合计118.84万元;市实验中学等9家单位虚列财政支出326.03万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年初预算编制和审核,在财力范围内应编尽编,减少年度过程中的追加支出;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编制资金使用方案,加快资金分配进度;三是加强对“三公”经费进行跟踪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禁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四是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五是各单位已按原用途实际支出326.03万元。
5.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科技局提前拨付研发投入补助991万元,多拨付补助975万元;区农业农村委未达拨付条件,提前拨付项目补助30万元;区经信委向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兑现补助44.73万元;区司法局等15家单位涉及的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国家重大水利建设资金等75个项目,因项目推进缓慢,导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1,976.04万元形成结转未使用;区教育综合实践中心实施的未成年校外教育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区经信委申报的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因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导致年初绩效目标无法完成,年末又重新调整;区财政局在2020年路灯维护费及电费项目绩效评价中,未按绩效评价要求严格评分的问题。一是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规上企业的研发数据进行全面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收回预拨资金105.09万元,并制定了《巴南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强化项目前期谋划科学论证,严谨、合理制定项目文件,加强各类项目启动到实施阶段的过程管控;三是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督促单位尽快提出预算分配方案,加快预算执行;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各单位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
6.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就业中心等19家单位未统筹使用存量资金4,035.44万元;区行政服务中心等10家单位未按规定使用财政代管资金账户,涉及资金69.24万元;区妇幼保健中心等6家单位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73.29万元的问题。一是已将19家单位存量资金收回统筹;二是已将代管资金账户中代扣部分结余69.24万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账户;三是出台《关于完善财政代管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代管资金管理,并加大现金使用监督管理力度。
7.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征地事务中心等7家单位决算数据不真实,涉及资金4,115.88万元;花溪街道办事处等72家预算单位共计188个银行账户情况未在部门决算报表中反映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决算编报工作的指导,督促单位编报账户决算数据,确保决算编报真实完整;二是开展全区账户清理,进一步摸清账户情况,计划撤销账户44个。
(二)区级部门2021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交通局等5家单位2,794.72万元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区统计局等4家单位经费支出超预算64.92万元,区经信委等5家单位746.93万元决算编制不规范,区科技局等2家单位未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区招商投资局以拨代支列支预算经费25.5万元,区科技局等2家单位超范围列支预算经费19.76万元,区统计局公务卡使用资金19.98万元不规范等问题。相关部门今后将做到应编尽编,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按标准要求合理编制预算,充分考虑实际需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确保“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科技局等2家单位2,341.54万元专项资金拨付不合规,区经信委对44.73万元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部分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佳,区交通局等2家单位项目建设停滞、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区招商投资局闲置市对区考核指标工作经费24万元,区交通局未及时收回项目结余资金5.34万元,区招商投资局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等问题。区交通局已收回巴洲文旅集团375.54万元资金上缴区财政,收回南彭街道结余资金5.34万元;区科技局进一步优化了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印发了《巴南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区经信委不断加强项目申报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资金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审核。
3.财务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交通局等3家单位未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1,295.79万元,区统计局等2家单位15.23万元单笔现金使用超限额,区经信委对原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财政铺底资金清理上缴工作推进滞后,区交通局920.2万元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未清理,区招商投资局23.5万元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区交通局已将1,243.79万元资金上交区财政,区招商投资局已完成代管资金3.9万元的清算,区科技局已将48.1万元资金缴入区财政专户,区统计局等2家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加强现金使用管理,区交通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清理往来款项,区科技局等2家单位将严格区分商务接待的等次层级,明确商务接待流程,区招商投资局将严格遵守市、区政府网上超市采购制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运营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巴南区未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考核办法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印发了考核通知,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纳入2021乡村振兴对各镇街的考核内容;二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审核和动态监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审核流于形式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对全区示范社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已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做好市级示范社的推荐申报工作;将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做好示范社监测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及时进行清理。
2.财政支持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财政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占比不高,支持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占财政资金总投入的5.42%、41.03%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将严格按照《巴南区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文件,在今后项目资金安排中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入力度,提高占比;二是关于农机购置补助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存在重复申请并获得农机购置补贴及补助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及时督促各镇街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公示、汇总和兑现补贴等工作,重庆市火车头农业股份合作社已退回重复申报补贴款1.66万元。
3.其他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存在融资成本较高及贷款贴息资金安排不规范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对全区4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资金483.47万元,有效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初核等方式实施贷款贴息;二是关于股权化改革项目股本金难以赎回,违规转包社会化服务项目、以发放农资的形式开展社会化服务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出台了相关通知文件,截至2022年12月,股权化改革项目已签订补充赎回协议的有33个,通过建立台账,规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出台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开展。
4.为农服务基层组织体系构建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基层供销社建设质量未完全达到规范化标准,其中,9家基层供销社资产状况、股权结构方面不满足建设标准,2家基层供销社未实际运营,1家供销社闲置两年,区供销社对3家基层供销社持股比例不足34%等问题。区供销社一是通过添置资产、股东助力等方式,8家基层供销社的资产总额均已达到50万元;二是慕禹供销社、麻柳嘴供销社已由直属企业木洞供销社代区供销社增持股份至35%,天星寺供销社由姜家供销社代区供销社增持股份至35%;三是9家股份合作存在问题的单位已分别入股了专业合作社或综合服务社。
5.基层供销社投融资风险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接龙镇、鱼洞街道等多个基层社及社有企业违规出借资金,且本金收回困难等问题。区供销社一是对上述借款经济业务进行了清理检查,接龙供销社通过购置房屋抵扣所欠利息等方式已收回借款及利息,鱼洞社、土桥社、界石社等分别收回借款25万元,未收回的借款已完善续借款的抵押担保手续;二是通过诉讼确定了南泉供销社对重庆大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房屋享有1,272.85万元优先受偿权;三是修订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对借出资金的决策机制、审批程序、财务核算、抵押登记、借款协议等作出规定。
6.基层供销社财政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供销社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手续,如,鱼洞供销社338平方米还建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一品供销社120平方米还建门面尚未办理产权证,575.64平方米房产产权证已注销;鹿角供销社300平方米自建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等问题。区政府于2022年6月召集区法院、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单位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办理产权登记问题,自建房屋由企业收集产权登记申报资料,开发商修建房屋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产权登记,对产权办理难度较大的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四)交通局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交通建设计划任务组织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存在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任务统计不实,部分项目施工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组织交工验收不及时等问题。区交通局已牵头核实相关数据,完善制度,加快推进项目交工验收。
2.交通建设“放管服”改革事项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放管服”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如,专家评审费均由设计单位承担,由区交通局线下代替项目业主组织专家开展施工图审查,交通建设项目造价单位和人员的从业情况未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信用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区交通局已协调区财政局,将专家评审费编入预算,完善施工图审查程序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建设行业监管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监管工作不到位,其中,90个“四好”农村公路项目交工检测砼强度未达到C30的设计标准,13个公路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102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承包资质但无养护资质的施工单位的问题。区交通局已对未达到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路面强度的项目予以扣款处理,并完善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和养护工程发承包管理。
4.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如,1个项目多申报项目资金2,580.23万元;专项资金结转结余28,492.1万元,其中沉淀一年及以上专项资金14,924.29万元;农村公路资金管理不规范,对全区农村公路资金拨付、资金缺口情况底数不清;畅宜达公司贷款资金63,734.05万元闲置,未发挥效益,占贷款资金的78.48%的问题。区交通局已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并督促建设单位加快资金使用。
(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企监管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未建立国企全覆盖监管体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报送滞后,区国资中心未对南部新城公司等3家企业久其报表与企业审计报告不一致情况进行核实,个别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政企不分的问题。一是将全区部门、镇、街所管理企业纳入统一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并、转等措施,目前,集中统一监管率达99.9%;二是已督促相关公司,加强与第三方审计机构的沟通,力争出具审计年报定稿的日期与久其报表时间一致,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已注销重庆路兴实业有限公司,并将下属企业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股权划转至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监管。
2.国企经营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国有公司实体经济薄弱,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投融资企业;企业依靠自身经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较弱的问题。
一是未再向公司注入公益性资产,并逐步剥离收回公益性资产共计12宗34,237.82万元,下一步将稳妥有序推进公益性资产剥离工作,降低公益性资产在国有资产中的比重;二是推进公司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多措并举协助公司有效利用存量资源,增加经营性收入,出台了《国有公司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助推公司转型发展;三是协助公司带动经营性项目运行,参与解决公司营利项目运行中的融资、管理等痛点难点问题。
3.国企资产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巴源公司等企业资产不实,代建政府项目完工移交后未及时下账;重庆南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资产闲置率高的问题。一是巴源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代建的3个项目进行下账和账目调整;二是已将标准厂房盘活利用情况纳入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督促公司加大力度提高资产利用率。
4.国企融资担保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国有公司融资担保管控不到位,如,经济园区公司通过名股实债等股权性融资方式降低资产负债率;兴农担保公司部分担保业务不规范;区经信委和区商务委下属2家企业违规集资200万元的问题。一是在确保本息偿还的前提下严控债务总额,公司严格执行收支预算,项目建设尽量减少直投,提升公司经营性收入;二是已按协议全额收回资金偿还贷款,申请贷款的项目公司(飞创公司)已注销;三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巴南国资中心〔2021〕60号),各国有公司已按要求建立了担保台账,实施动态管控;四是区兴农担保公司已对贷款主体提起诉讼,追偿代偿款;五是区经信委正着手企业改制关闭,处置企业资产,妥善安置职工,努力清偿企业债务。
5.国企投资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投资和建设管理不规范,如,区产业引导基金公司对引进的投资方资产价值未经评估,渝兴公司等2家企业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共计100万元的问题。一是区产业引导基金公司将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做好投后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二是渝兴公司承建的新开工项目,将严格落实规划控制红线,完成征地拆迁并办理好建设手续后开工;三是渝兴公司已支付欠款,区公路公司由于施工单位至今未提交支付款项的申请及支付依据未支付,待达到支付条件后按程序支付。
6.国企改革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改革任务推进效果不佳,5家企业未建立完善董事会考核评价制度体系,监事会工作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区国资中心已于2021年开展了公司清理、整合工作,共计关闭和转让公司28家;二是修订完善了2022年区管国有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正在起草董事会评价办法;三是区经济园区公司在原有3名监事会成员的基础上,又按程序增补了2名。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开展的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等9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已采纳审计意见核减工程结(决)算金额,并调整相关账目;部分存在建设程序不完善、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对参建单位履责情况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的项目,相关单位已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全过程建设管理,并在今后的项目中予以规范。
以上六个方面是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总体上看,上述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整改工作积极有效。
三、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上述审计中,区审计局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件,涉及
金额5,640.06万元。其中:1家建筑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检测报告,2家建设公司涉嫌弄虚作假套取资金,1家国有公司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家公司涉嫌虚开发票,1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挪用公款,1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目前有处理结果4件,其余线索正在调查核实处理中。
四、持续跟踪督办,抓好后续整改
从整改情况看,仍有部分问题需持续推进整改。区委区政府将持续组织跟踪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和计划,认真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如期整改到位。同时,组织定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促进整改具体问题,推动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