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问智答|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常见问题解答(二)
1、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在2024年如何享受政策?
答: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接续享受政策优惠,对于已经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在2024年享受政策时间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3年内,2023年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未通过的,或2023年未再次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2024年需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审核通过进入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后再享受政策。
(二)除第一种情形外的其他企业,政策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形成前,2024年名单制定工作另行通知。
2、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中新增的企业,是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政策,还是可以追溯到2023年1月1日?
答: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中新增的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政策。
3、已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未进入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从何时停止享受政策?
答:已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未进入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不存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列入不再享受政策的企业名单等情况,则应在2024年享受政策名单发布之月起停止享受政策。
4、对于已在2023年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享受的加计抵减额是否需要追缴?
答: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地方工信部门应将其列入不再享受政策的企业名单,推送同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名单上列明的“不再享受政策时间”确定纳税人从对应月份后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此前已计提的加计抵减额需要进行转出,已实际抵减的需要进行追缴。
5、企业申报的制造业产品销售额是否含增值税?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本身不从事产品的生产加工,相关销售额是否可以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
答:(一)企业申报的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应不含增值税。
(二)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本身不从事产品的生产加工,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
6、如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无法享受增值税加计递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