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柔性执法用“力度”,营商环境显“温度”
近日,巴南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处理一项农药残超标案件中,在保证执法有力的同时积极关注营商环境的优化,坚持柔性执法,做到宽严并济,法理情理事理相融,彰显农业执法“温度”。
当天,巴南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按照上级机关函件要求,对区内某公司呈开棚销售状态的“牛奶草莓”鲜样进行了监督抽查,并委托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牛奶草莓”鲜样的“烯酰吗啉”农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单项判定为不合格。
但是,执法人员在查处这起案件中,通过充分调查取证后,鉴于当事人具有销售的涉案农产品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较少,此前未被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并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清案情,知错认错态度诚恳,且在收到检验结果告知后,主动委托检测机构对其种植的草莓进行检测,积极消除潜在的危害因素等情形,于是,根据法定原则和指导意见精神,综合考量当事人本次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向上级提出了依法酌情对其适用减轻处罚的建议。经集体讨论后,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处罚决定。
接下来,巴南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提高监督抽查的靶向性;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案后督促生产主体整改到位;狠抓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检查,严查假冒伪劣和隐形成分添加等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