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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资金直补农民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0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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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为使公众及时、全面了解财政资金直补农民政策,经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约稿,市财政局组织了此“政策解读”文章,现予公布。

为有效落实财政支农政策,2004年市财政以完善国库支付制度为契机,改革财政支农资金拨付方式,探索建立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制度。凡是直接对农民的各种补贴,通过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发放。
    一、补贴种类和发放情况。
    2004年以来,财政委托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各种补贴约32亿元,补贴对象约500多万户,补贴种类包括种粮直补、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和补助粮食折现、农机购置补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今年,水稻良种补贴、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接补贴也纳入了直补的范围。除全市统一的以上几种直补外,部分区县根据实际情况把生猪、蚕桑、花椒、洋芋、青苗、改厕、农村低保、高山移民、抚恤和村干部补贴等也纳入了直补的范围。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今年,财政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各种补贴资金预计达到38.76亿元,涉及粮食种植、退耕还林、农机购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2007年市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主要项目、标准如下:
    1、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合并2006年的种粮直补和种粮综合直补。补贴资金5.17亿元,由市制定统一政策目标,具体补贴标准由区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2、水稻良种补贴:15元/亩,补贴资金1.68亿元,凡种植良种水稻的农民均可申请。
    3、小麦直补:对小麦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的农户每亩补贴5元,仅在2007年执行,以后年度不再实施。补贴资金2200万元。
    4、退耕还林补助:对退耕还林户补助粮食折现225元/亩、年,现金补助20元/亩、年。预计补助资金16亿元。
    5、畜牧规模养殖补助:单个农户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每个养殖小区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每头一次性补贴20元;单个农户年出栏肉牛10头以上,每个养殖小区年出栏肉牛100头以上,每头一次性补贴300元;单个农户存栏奶牛10头以上,每个养殖小区存栏奶牛50头以上标准,每头一次性补贴500元。补助资金1400万元,申请补助的农户或养殖小区在畜牧品种、圈舍建设、粪污处理等方面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6、渔业规模养殖补助:新建池塘养殖达到50亩以上,一次性补助每亩1000元;新建流水养殖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补助每平方米30元;新建工厂化养殖达到7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补助每平方米100元;新建工程化稻田养殖达到100亩以上,一次性补助每亩200元。补助资金450万元,申请补助的养殖户在养鱼品种、设施、技术等方面必须达到农业(渔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同时符合当地渔业发展规划。
   7、农机购置补贴:购买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的本市农民、农场职工、农机服务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园区业主,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标准采取分类定额方式,单台补贴金额从100元到10万多元不等。补贴资金5000万元。每年年初,市财政局、市农机局联合公布当年农机产品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
    8、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安置的农村移民现状人口以及2006年7月1日后搬迁安置的移民原搬迁人口,按每人每年600元计算补助,补助方式有直补到人、项目扶持、直补到人与项目扶持相结合。补助资金预计4.5亿元。
    9、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县镇和万州、涪陵、黔江、长寿、万盛、双桥六区的城市学校,以下同)就读的学生,按一费制规定应交的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全部免除,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学校账户。补助资金7.76亿元。
    1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费制规定应交的教科书费全额免除。教科书实行政府采购,直接发放学生。补助资金1.05亿元。
    1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农村地区、县城所在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240元/生.年,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学校账户,再由学校发给学生。补助资金4600万元。
    1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作业本费及住宿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女童,按一费制规定应交的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全额免除,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学校账户。补助资金2600万元。
    13、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女父母1080元/人.年;独生子1、2级重残父母2040元/人.年;独生女1、2级重残父母228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2640元/人.年;独生子、双女户父母840元/人.年。补助资金8400万元。申请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夫妻双方都是农业户口;
    (2)依法生育(含收养)子女同时存活不超过二个;
    (3)现存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或者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14、重庆市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扶助:840元/人.年。补助资金340万元。申请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夫妻双方都是农业户口;
    (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残疾并有残疾人证;
    (3)年龄49—59周岁。                              
    上述14种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外,其余补贴发放继续实行“一折通”方式。
    三、直补工作程序。
    1、农民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农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详细地址(区县、乡镇、村、社)、申报内容及数量、补贴金额等。申报情况经乡镇政府汇总后,由乡镇政府、村委会按项目和补贴金额在财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区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和纠正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的问题。2、乡镇上报区县主管部门。区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审查、汇总直补资金发放清册,区县财政部门复核签章后提交给代办机构,同时拨付资金。
3、代办机构收到资金后,在规定期限内按直补资金发放清册发放补贴并告之农民。
    四、直补的效果。
    一是规范了资金管理,确保了政策“兑现”。实行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改变了过去实施了几十年的财政支农资金层层拨付的办法,对农民的补贴由代理兑付金融机构直接打到农民存折上,公开了补贴政策,规范了资金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多头管理”、“雁过拔毛”的问题,建立了财政补贴农民安全直达“绿色通道”,维护了国家惠农政策的严肃性,确保了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财政资金从国库经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减少了市级部门、区县主管部门、乡镇等多个资金发放环节,简化了操作程序,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同时也为政府向农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新机制创造了一个新平台,将“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民。三是农民得实惠,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已深入民心,各种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和“直补”资金的发放管理模式,便于农民有计划的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农增收等等。四是密切了干群关系,树立了政府形象。通过财政资金补贴农民,不仅每次发放资金的项目、数额清清楚楚地打在折子上,公开接受监督,群众看后一目了然,还从机制上、制度上杜绝了滞留、挪用等违规行为,保证资金全面落实,而且方便了群众,拉近了干群之间的距离,树立了政府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五是刺激了粮食生产,健全了我市粮食安全保障机制。2004年以来,在我市实施粮食直补和取消农业税等政策的刺激下,农民种粮积极性得到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得到增加,我市一举扭转了1999年至2003年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逐年减少的局面,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连年提高,2005年我市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分别达到1168.19万吨和3751.89万亩,分别是2003年的107.45%和1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