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8年,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中央的宏观调控由年初的“双防”(防经济过热、防明显通胀)调整为年中的“一保一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9月份明确提出宏观调控的重点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税政策的出台也根据中央宏观调控的需要而适时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有关资料,市发展改革委将分三期(本期为第三期)介绍我国自2008年以来出台的促进经济增长的财税政策。
一、提高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
2008年中央财政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达到1027.7亿元,增长107.7%。2009年将大幅度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由2008年的40亿元增加到100亿元。
二、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离退休人员待遇
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对中西部地区调标所需资金给予补助。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
三、积极推进“家电下乡”
2009年2月1日起,对农民购买限价内的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13%予以补贴。对财力比较困难的地震灾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负担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予以补助。
四、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发展
200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农业保险费补贴约64亿元。
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用于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健全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补贴管理办法,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奖补机制;提高中小企业产品的财政采购比重。
六、加大科技投入,落实优惠政策
加大财政对基础性和公益性科研的支持力度;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
七、鼓励关键技术和物资进口
调整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支持汽车、轻工、纺织、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发展。
八、促进节能减排
增加节能减排投入,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推进燃油税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