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关于刑事案件有奖举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09-05-16
字体:

    一、刑事案件举报范围:
  按我国刑法规定,凡构成犯罪并依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各类刑事案件,及公安机关已查明但还未抓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或从关押场所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罪犯,都属有奖举报的范围。
  市民可拨打023-68813333、110等进行电话举报,也可直接到派出所举报。
  二、公安机关根据公民举报的刑事案件线索,破获刑事案件或抓获逃犯的,将按《公民提供和举报案件及逃犯线索奖励办法》之规定对举报者实行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举报一般刑事案件或逃犯,可获奖励200至1000元。举报危害较大并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大要案件或逃犯,可获1000至5000元奖励。举报危害极大、影响极恶劣或由公安部、市公安局挂牌的刑事案件或逃犯,可获5000至2万元奖励。
  其他公开悬赏征集线索的案件或逃犯,则直接按悬赏金额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