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下列事由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可以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申请办理口岸签证。
(一)中方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交易会的;
(二)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者正式签订经贸合同的;
(三)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者参加合同验收的;
(四)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者工程抢修的;
(五)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索赔问题的;
(六)应邀来华提供科技咨询的;
(七)应邀来华团组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的;
(八)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
(九)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 24 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
(十)其他被邀请确实来不及在中国驻外机构申请签证,并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函电的;
(十一)我国国际旅行社和经批准的港澳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旅游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