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2月重庆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受理市民咨询热点问题的解读
一、受理基本情况
2011年2月1日至28日,共受理市民咨询和投诉城市管理问题2061件,日均受理量73件,其中直接解答和接转市级有关单位816件,投诉举报市政管理问题接转主城各区1131件、其它区县114件,城市管理问题总体结案率为96.8%。
二、热点问题解读
(一)重庆市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答: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5号)规定如下:
1.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按1元/小时•车位收费。
2.主城区限时段占道停车点,临时停车两小时以内(含两小时)的,按2元/半小时•车位收费;超过两小时以上的,按4元/半小时•车位收费。
主城区以外限时段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上标准范围内自行制定。
3.其他停车场一律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上述收费标准从2011年1月18日起执行。
(二)主城区游走字幕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相关规定。
答:
1.清理范围和重点。
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建筑物墙体(含玻璃幕墙)和店招牌附设的游走字幕广告均属清理整治的范围。整治重点是市政府确定的店招牌规范整治需加快、提前整治的12条路段和主城区主次干道沿线、主要窗口地区以及各区商业中心。
2.清理整治目标要求。
通过整治清理,迅速遏制建筑物墙体(含玻璃幕墙)和店招牌附设游走字幕广告的行为,全部拆除整治范围内违法、违规设置的所有LED游走字幕广告,确保主城区户外广告(含店招牌)设置规范、整洁、美观,城市空间清爽。
3.清理整治进度要求。
(1)2011年春节后到3月底,由各商家、业主对违规设置的游走字幕广告自纠、自拆。
(2)2011年3月底到4月30日,各区对违规设置且不按要求自纠、自拆的游走字幕广告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3)各区必须于2011年“五一”节前全面完成辖区游走字幕广告清理整治任务。游走字幕广告清理整治情况纳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