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基础性信息,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城市的“生命线”工程。为加强地下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规范地下市政管线工程规划核实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市规划局研究制定《重庆市地下市政管线工程规划核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1〕34号),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辖区内地下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核实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我市地下管线的种类及权属情况
我市地下管线的业主权属单位较多,主要包括重庆水务集团、重庆水投集团、中法水务公司、重庆电力公司、重庆燃气集团、凯源燃气、重庆气矿、重庆电信、移动、联通、网通、有线、铁通、驻渝部队、公安交管局,另外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社会单位已有管线,管线业主单位众多。
四、地下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核实的基本程序
地下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核实分为放线、验线、发证、跟踪测量和竣工核实等环节,分别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放线: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放线,测绘单位应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放线通知单》、依法审定的施工图和《管线工程跟踪测量合同》实施定位测量,并及时出具放线报告。
(二) 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验核放线报告与依法审定的施工图确定的规划控制要素是否一致。
(三)发证:经验核确定放线报告与依法审定的施工图相一致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四)跟踪测量:测绘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测量,编制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五)竣工核实:经验核确定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一致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附图。
若发现建设活动改变规划审批内容(管线走向、坐标、标高、埋深)并影响城乡规划的,应报作出行政许可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并提出整改措施,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竣工规划核实。
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答
(一)地下管线规划核实中地形图的相关要求
地下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条件附图原则上应在1:500实测地形图上确定规划路径,对于长距离地下管线工程不能提供1:500地形图的管线项目(线路较长的管线项目),可由报建单位在小比例图(1:10000或1:2000等比例)上画出拟建管线的走向,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研究后,再确定其申请规划选址附图的比例。
对报建单位报建地形图中无实测现状管线的管线项目,应要求先补测现状管线。
(二)地下管线规划核实中的测绘标准
地下市政管线工程放线和竣工测量技术标准执行《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主城区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重庆市独立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其他地区采用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坐标系统。
(三)地下市政管线动态地理信息数据库可否公开
地下市政管线工程经竣工规划核实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进行核实后存档。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组织建立地下市政管线动态地理信息数据库,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六、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社会公众可通过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gov.cn)和重庆市规划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upb.gov.cn)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