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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巴南区声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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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我区声环境质量,确保区域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制定了《重庆市巴南区声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制定依据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程补充清单〉的通知》(渝委办〔2018102号)文件要求,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宁静行动确保到2020年末,区域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规划》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规划》,建立起政府领导、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的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声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噪声污染源,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确保到2020年末,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高于5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高于66分贝夜间功能区噪声达标率达到66%。

三、《规划》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城市声环境管理。加强环境噪声规划布局,推进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实行部门联动审批,预防噪声污染扰民。

二是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管理,加强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及复合型噪声污染防治。

三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控制。通过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健全建筑施工沟通协调和信用制度等方式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四是加强交通噪声控制。加强机动车、轨道交通与铁路、船舶噪声噪声污染控制。

五是加强工业噪声控制。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推广低噪声工艺设备并对噪声超标企业开展整治,确保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六是加强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噪声监测网络,逐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交通要道、商业区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和显示设施,将监测数据作为执法监管依据。






政策原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声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