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应对区域内突发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准确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案》),同时《重庆市巴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巴南府办发〔2015〕261号)即日废止。
四级预警划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预案》中,要求设立巴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在区卫生健康委设立巴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专项工作组。并在全区统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落实监测机构,完善监测网络,配置监测设施设备,按照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
区指挥部建立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制度,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害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管控和化解风险。
《预案》明确规定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专家分析研判意见,预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应发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一级(红色)、二级(橙色)预警由市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发布。三级(黄色)、四级(蓝色)预警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发布;涉及跨区县行政区域的三级(黄色)预警信息,需报经市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发布。
《预案》中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应急响应终止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如在辖区内发生预警,该如何响应呢?
《预案》中,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区政府成立组织指挥机构负责应急处置。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区政府成立组织指挥机构负责应急处置,市卫生健康委视情况给予业务指导。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国家统一指挥下,由市指挥部落实属地处置责任,接受国家卫生健康委业务指导。
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原则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一级响应,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二级响应,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三级响应,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四级响应。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初期级别尚不明确或发展趋势不明时,可结合专家研判意见和防控工作需要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进展,应急响应级别可适时调整。
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应同时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最后1例相关病例经过最长潜伏期后再无新病例出现,多数病人治愈出院,危重病人病情基本稳定。
专业防控体系建设
《预案》中还明确了各个体系的各项责任。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要加强区疾控中心建设,配齐人员编制,强化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建设,提升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风险评估与预警、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实验室检测等能力,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医疗教治体系中,综合医疗救治机构,主要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责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范的感染性疾病诊断室,强化传染性疾病警惕意识,早发现早报告可疑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病例。区级医疗机构。建设规范的感染性疾病门诊,提升感染性疾病专科诊断、检测和救治能力,落实应急医疗扩展准备。区域性医疗机构。除做好区级医疗机构医疗救治准备措施外,还应承担根据统一部署做好分类病人集中救治、根据指令派出专业人员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救治病人、做好就现有医疗救治场所应急改造等市级赋予的职责。中毒控制机构,中毒控制工作依托区级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及疾控机构,共同负责辖区内突发中毒事件调查处置和病人救治工作。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统一的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监督行为,承担与职责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心理干预救援体系,区精神卫生机构要强化能力培训,制定科学的心理危机干预策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众心理反应及其影响因素监测、分析、评估,对不同目标人群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除此之外,《预案》还对人力资源建设、财力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装备建设、应急技术准备、信息通讯技术保障、应急培训与演练、健康宣传与教育、法律保障与监督检查等作出要求。并明确预案管理,区指挥部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上每5年修订一次,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变化适时修订。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趋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补充、修订和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