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巴南区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1年8月,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联合印发了我区《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巴南发改发〔2021〕4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加全面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以工代赈是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的一种扶持政策。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要求,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充分了解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经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推动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更多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业增收,更好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将有助于更好发挥以工代赈政策“赈”的作用,在拓宽农村就业渠道、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等方面带来多重效果。
三、主要内容及考虑
一是准确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初衷,继续瞄准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积极开展技能培训,解决农村劳动力技能不足问题。强调需结合实际,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二是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准确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实施方案》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将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领域,全面拓展到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五个领域,并作进一步细化。如,灾毁水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三是切实做好以工代赈组织实施工作,强化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督促指导。《实施方案》指出,在项目谋划、规划编制、资金安排、工程实施中将以工代赈作为一种重要方式统筹考虑,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主要包括积极做好项目谋划策划、着力打造乡村振兴以工代赈集中示范工程、切实落实以工代赈“赈济”要求、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多措并举做好务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等6个方面内容。文件明确,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
四是强化以工代赈实施项目的组织保障力度,主要包括加强协同联动、加强投入保障、强化督促指导、做好公示宣传、开展督查激励等5个方面内容。文件明确,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申报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成效将纳入区政府相关督促检查范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成效考核。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镇街给予通报表扬,在申报国家和市级相关资金计划安排时给予倾斜支持。
《实施方案》印发后即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