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巴南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核心条款一:什么是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
解读
问:为什么要对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整治?
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闸口,直接关系到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环境安全,入河排污口的全面排查整治是根治河道“反复治、治反复”的高效手段,也是推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重大突破口。
核心条款二:巴南区制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重庆市巴南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解读
问:《工作方案》的实施能够达到何种效果?
通过《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能够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河流沿岸污水违规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核心条款三:巴南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
到2023年3月底前,修订印发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部分整治工作;2023年年底前,完成长江干流70%排污口整治工作;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区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2025年底前,完成长江干流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排污口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核心条款四:巴南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明确开展排查溯源、实施分类整治、严格监督管理3项主要任务。
一、开展排查溯源。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排查摸清全区各类排污口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等信息,按照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对排查出的排污口统一分类命名编码,并根据监测溯源结果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
二、实施分类整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强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治理。
三、严格监督管理。要求从加强规划引领、严格规范审批、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环境执法等4个方面强化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解读
问:各项任务具体如何落实?
《工作方案》提出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鼓励公众参与3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区政府是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推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并纳入相关工作考核。
三、鼓励公众参与。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举例:对于不同类型的排污口,《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类整治要求,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将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保证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将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通过对排污口进行取缔、合并、规范,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对取缔、合并入河排污口后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入河沟渠及其他排口,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劣Ⅴ类水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统筹开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