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各级决策机关要根据管理权限和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目录、标准,由决策机关办公厅(室)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重庆市巴南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由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区政府的管理权限,结合巴南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经区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区委同意后执行。区政府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和我区有关要求,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制定意义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决策事项的确定是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前提和基础。制定年度重大行政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于2023年2月启动《目录》编制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先后两次面向全区政府系统广泛征集目录事项并征求意见,区司法局按照程序开展审查论证工作,充分征求了区级部门、区政府法律顾问、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公职律师等多方面意见。经综合各方面意见和研究论证,最终编制形成《目录》。
《目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2023年中心工作,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7项,涉及区教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等5个承办单位。其中,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规划类决策事项5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事项2项。
2023年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 |
备注 |
1 |
重庆市巴南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21-2035年) |
区教委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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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巴南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建设方案 |
区水利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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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
区农业农村委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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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市巴南区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区林业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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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巴南区林区专项规划(2023-2035年) |
区林业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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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庆市巴南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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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审核审查的实施意见 |
区农业农村委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