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及区气象局联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我区各地均已连续出现高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当前,连晴高温天气仍在持续,森林防火形势尤为严峻。为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全面实施封山措施,全力筑牢全区森林防火屏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封山令。
二、制定程序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先后征求并采纳了法律顾问、社会公众、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区司法局等意见,并经巴南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发布依据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1.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
2.《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遇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气候,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规定森林高火险期。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划定森林高火险区。
四、主要内容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森林防火封山时间;
第二部分是森林防火封山区域;
第三部分是森林防火封山规定。
五、发布封山令所起的作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发布后,明确了在高火险天气时期的封山时间、封山范围、以及在封山期间对违令人员的处罚等规定,通过实施封山这一举措,禁止一切违规进入林区的车辆及人员,极大降低了引发森林火灾的人为因素风险,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对巩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意义重大,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稳定向好发展也起着关键作用。
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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