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巴南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巴南府办发〔2024〕47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公众了解,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行业主管责任,提升食品全链条监管、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规定,结合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出台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建立完善食品药品评议考核工作机制,是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的有效措施,不断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六章十八条,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评议考核年度。
(一)评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部署的即时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以及创新性、示范性亮点工作等。
(二)评议考核的对象。各镇街、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三)评议考核方式。由区食药安办牵头制定并发布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及细则。采取日常检查、督查考核、年终评审、综合评议相结合方式开展评议考核工作。
(四)考核结果评定。对各镇街的评议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对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的评议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考核结果运用。评议考核结果经区食药安委审定后,通报各镇街和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四、政策问答
1. 《重庆市巴南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评议考核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设置年度重点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即时性工作和加减分项四类指标,基准分为100分。
2. 评议考核的对象是哪些?
答:考核对象为各镇街、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3. 评议考核的方式是哪些?
采取日常检查、督查考核、年终评审、综合评议相结合方式开展评议考核工作。
4.对镇街的评议考核有哪些情形为评议考核为D级?
答:(一)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未制定应急预案,或未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应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二)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安全隐患,本辖区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
(三)本辖区内出现隐瞒、谎报、缓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
(四)对本辖区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五)因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力,导致我区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降至D级的;
(六)其他应当为D级的情形。
5.对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的评议考核哪些情形为不合格?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议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一)未有效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或者本行业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属于职责范围内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三)因本行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力,导致我区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降至D级的;
(四)其他应当为不合格的情形。
五、关于如何实施评议考核?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评议考核年度。考核方式将采取日常检查、督查考核、年终评审、综合评议相结合方式开展评议考核工作。
区食药安办根据当年市级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当年评议考核方案及细则,在重点任务和即时性工作里明确考核的具体指标。
对于年度重点工作和及时性工作,主要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督查检查等方式,将检查结果和情况纳入考核细则进行计分。例如:2024年在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某单位未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或在督查检查中发现之前存在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在评议考核相关指标中将被扣分。
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主要是通过食品药品群众满意度的测评来进行计分,会根据第三方机构对各镇街群众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测算评分。例如:第三方机构调查群众满意度结果,三个镇街群众满意度分别为86.6%、83.1%、82%,将根据满意度结果进行折算纳入评议考核计分。如群众满意度指标满分为5分,就是86.6%*5=4.33分。
六、《办法》的实施时间:从2024年11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