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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2024年6月,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下简称《规划》)。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规划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巴南区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较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较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平安稳定。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重庆市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并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等,制定本规划。
二、编制意义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利国利民,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全面系统地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组织编制和实施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对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目标任务,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对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提高生活质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编制过程
编制工作于2021年启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规定,《规划》与市级专项规划及《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保持一致,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等进行编制。《规划》初稿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多次讨论修改,征求了区级各部门和各镇街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在2022年《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后,我区结合上级规划再次修订完善,并经市级专家组审查通过。2024年4月,经区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准予发布实施。
四、主要内容
《规划》涵盖巴南区全境,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主要内容包括:
(一)现状与防治形势。截至2020年底全区地质灾害威胁情况,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成效,分析“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依法防灾科技减灾四项基本原则;以全区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建设综合防治体系为目标。
(三)易发区、风险区和防治区。通过实地调查及定性、定量分析等手段,结合巴南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和综合各镇街意见,对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地质灾害风险分区、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进行科学划定。
(四)防治任务及防治要求。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五项任务,一是提升隐患识别能力,全面开展调查评价。二是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深入推进智能监测。三是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四是严格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工作。五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全力推动全民防灾。
(五)保障措施。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社会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措施。
五、核心问答
1.问:巴南区地质灾害现状如何?
答:巴南区地处重庆市主城南部、长江南岸丘陵地带,地质地貌形态多样,地表水系发育、地形切割强烈,岩土体结构及地质构造复杂,具有形成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不良地质条件,是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之一。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查明各类地质灾害284处。其中滑坡(不稳定斜坡)228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80.28%;危岩崩塌53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18.66%;地面塌陷3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1.06%。共威胁1384户4000余人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约3.26亿元。
2.问: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划分区域有哪些?
答: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在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综合灾害易发程度、危害程度及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等因素,根据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风险程度、防治区域等进行分区。其中,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划分为高易发、中易发、低易发、非易发等四级,我区全域划分为16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2个中易发区、14个低易发区、2个非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分为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三个等级,高风险区主要分布于麻柳嘴镇、丰盛场镇、石龙镇和圣灯山镇,发育地质灾害34处,中风险区主要分布于安澜镇至木洞镇、石滩镇至麻柳嘴镇,发育地质灾害208处,低风险区主要分布于鱼洞街道至李家沱街道、桃子荡背斜核部、大盛场向斜核部地区,发育地质灾害42处;我区全域划分为6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19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及1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3.问: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主要工作任务?
答:根据规划,巴南区“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实施工程治理18处(减少受威胁群众422人)、避险搬迁500人、实施降险处置60处、实施重点地质灾害点专项调勘查12处、实施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调勘查和农村房屋周边地质灾害风险专项调查、完成地质灾害专群结合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建设258处以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覆盖率、避险演练覆盖率达100%。
4.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有哪些?
答: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规划和用途管控,高易发区内确因建设需要无法避让的,应当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人承担治理及费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