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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一、申请对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享受低保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符合规定要求。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9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调整为城市低保每人每月735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600元。
三、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