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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惠企政策
一、优惠对象:
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
二、优惠内容:
1.土地支持政策:利用闲置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2.财政支持政策:新建项目2-4万元/套(间),存量房屋改造项目0.5-1万元/套(间)。
3.税费减免政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应的项目资本金可降低50%核定监管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国家规定的房产税、增值税优惠政策。
4. 民用水电气价格: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民用水电气价格执行。
5.金融支持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低息贷款。
三、政策依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渝府办发〔2022〕21号)
2.《重庆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