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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惠企利民政策
1.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
试点对象: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
适用车型:长安欧尚Z6和长安奔奔EV全系
试点时间:2024年1月
政策依据: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试点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更加便利群众办理新车登记,更好促进汽车消费流通,助力汽车行业发展。
2.试行摩托车注册登记“川渝一证通办”
试行区域:成都、泸州、遂宁、资阳、内江、达州、广安
试行业务:2023年7月10日起,摩托车(两轮)注册登记业务“川渝一证通办”,年底川渝两省市全域推广,进一步深化两地同城服务。
适用对象:四川省上述地市籍居民,办理摩托车(两轮)注册登记业务时,直接凭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不再要求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
政策依据: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关于做好公安交管“惠民有感”10项便利措施宣贯工作的通知》(渝公交巡〔2023〕91号)
3.推行机动车年审“先办后补”
适用对象:机动车年审上线检测
适用范围:机动车年审上线检测时,号牌轻微污损或在补换号牌期间的,可以通过检验,车主须尽快办理补换号牌业务,以免受到交通违法处罚。
政策依据: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关于做好公安交管“惠民有感”10项便利措施宣贯工作的通知》(渝公交巡〔2023〕91号)
4.实施金融贷款和抵押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适用对象: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类车驾管社会服务站
适用范围:群众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办理车辆金融贷款时已审核身份证明原件的,在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时,不再审核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政策依据: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关于做好公安交管“惠民有感”10项便利措施宣贯工作的通知》(渝公交巡〔2023〕91号)
5.推动试验车临牌办理“减证降负”
适用对象:机动车生产企业
适用范围:车管所在核发试验车临牌时,认可生产企业自行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或者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对批量申请的,优化减免部分申请资料。
政策依据: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关于做好公安交管“惠民有感”10项便利措施宣贯工作的通知》(渝公交巡〔2023〕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