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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南区助企纾困提能八条措施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巴南区助企纾困提能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巴八条》)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委反映。
一、强化统筹落实。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统筹协调,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助企纾困提能系列措施落地见效。
二、提升服务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措施,拓宽和满足企业诉求途径,切实回应辖区企业政策诉求,有效缓解企业生产发展困境,营造助企纾困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满足感。
三、加强宣传解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贯彻力度,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让更多企业充分感受政策“温度”,享受政策“红利”,有效为市场主体知晓政策、用好政策、享受政策提供路径支持。
附件:1.《巴南区助企纾困提能八条措施》
2.“巴巴实”平台二维码
3.“巴八条”牵头单位服务人员及服务热线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巴南区助企纾困提能八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衔接已有助企纾困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前期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全区经济回稳向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特在落实“巴十条”“巴七条”的基础上新增以下政策措施。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贴息比例按照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补助国家级、市级、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它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贴息额每户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二、鼓励工业企业升规
对2022年首次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工业企业予以每户20万元的奖励,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市场开拓
对2023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超过10%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的奖励,执行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四、发展壮大创新主体
对2020年以来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的奖励,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五、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以及稳增长
对2022年首次升规入库并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服务业企业,视其规模大小给予每户3万元或5万元的奖励;对2022年存量规上企业,在升规后能稳定增长的,视其贡献给予奖励,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六、鼓励商贸企业升限
对2022年首次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商贸市场主体予以每户3万元或5万元的奖励,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牵头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七、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
设立总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消费券,分期分批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拉动区内文旅消费水平,助力景区景点、影院等重点文旅企业增产增收,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八、发放住宿餐饮消费券
设立总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消费券,分期分批向市民发放住宿餐饮消费券,助力区内重点住宿餐饮企业恢复发展,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牵头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对国家、重庆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巴南区全面贯彻落实。区级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不重复享受。
附件2
“巴巴实”平台二维码
备注:“巴巴实”平台可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智能匹配、精准推送、线上申报、线上审批、兑付信息线上反馈等“一站式”服务。
附件3
“巴八条”牵头单位服务人员及服务热线
序号 |
政策名称 |
牵头单位 |
服务人员 |
服务热线 |
备注 |
1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
区农业农村委 |
张林 |
66210455 |
|
2 |
鼓励工业企业升规 |
区经济信息委 |
邓淇兴 |
66238039 |
|
3 |
支持企业市场开拓 |
区经济信息委 |
邓淇兴 |
66238039 |
|
4 |
发展壮大创新主体 |
区科技局 |
苟倩 |
66232657 |
|
5 |
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以及稳增长 |
区发展改革委 |
魏珊珊 |
66213178 |
|
6 |
鼓励商贸企业升限 |
区商务委 |
杨小莹 |
66225897 |
|
7 |
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 |
区文化旅游委 |
秦晓飞 |
66273932 |
|
8 |
发放住宿餐饮消费券 |
区商务委 |
李和倪 |
662158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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