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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南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巴南府发〔201823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巴南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巴南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巴南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下达重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渝水〔2018〕26号)要求,结合我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情况,特制定此计划。

一、目标任务

巴南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是以7000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为重点,实施以现有水源条件和灌溉设施为基础,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确保农业灌溉、提升产品数量和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宗旨,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突出重点、政府指导、多方参与、建管并重、强化服务”的原则,积极发挥现有优势,统筹安排,通过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使项目区基本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配套改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力争逐步达到“集中连片、逐步推进”,基本实现“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集成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农业种植格局,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的建设总目标。

围绕“点上有精品,面上出成果”的目标,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系为基础,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推进巴南区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现改革区域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种植结构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更加优化,各类工程和管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各种节水技术不断普及推广,用水效率效益得到提升的目标。

2018年在改革镇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末级渠系管理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小型水利工程“两证一书一台帐”制度落实率不低于95%,农业水权证核发率不低于90%,水费实收率不低于90%,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开始试行,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支持农业节水政策体系。

二、实施范围

巴南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涉及龙洲湾街道(盘龙村1社、团结村2社)、鱼洞街道(干湾村2社、仙池村2社、百胜村5社)、南泉街道(双桥村大上社)、南彭街道(天台山村、巨龙桥村潘家口社)、接龙镇(青山村学校社、春龙村五间社)、石龙镇(大连村四方井社)、天星寺镇(芙蓉村)、麻柳嘴镇(水淹凼村1社)、木洞镇(海眼村、栋青村)、东温泉镇(河岸村、东泉观景口、东泉村黎家社)、二圣镇(集体村学堂社、幸福村)、安澜镇(平摊村、顶山村、石板垭村)和圣灯山镇(圣灯山村、大沟村)等13个乡镇(街道)共计27处灌溉项目,总计灌溉面积7000亩。

三、工作步骤

7月底前,制定2018年年度改革实施计划和召开联席会议;9月底前,出台农业供水价格、精准补贴等制度;10月底前,完成高效节灌项目建设及验收;12月底前,完成农业水价年度改革及验收工作。

四、改革内容

(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以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为抓手,工程计量设施的安装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加快推进确权颁证工作。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水〔2017〕140号)确定的改革推进时间表,建立“两证一书一台帐”制度,力争2018年底前依法依规逐处确定所有权,合理确定使用权,基本完成改革范围内登记颁证工作,并按“谁使用谁管护、谁所有谁监督”的原则签订工程维修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建立维修养护台账,为盘活利用农村集体水利资产创造有利条件。

(三)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出台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及初始水权核定、农业水权流转交易和政府回购等管理办法,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将农业水权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并颁发水权证。

(四)探索终端用水管理方式。各项目镇根据各自情况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农田水利设施工作步伐,构建“企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群众”的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确保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一明晰三落实”,建立职能明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管护机制。

(五)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农业水价成本核定、价格制定有关制度。统筹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用户承受能力、补贴机制建立等因素,科学、合理、及时核定农业水价。把握好水价调整的幅度和节奏,将农业水价一次性或分步骤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有条件的镇街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完善水价公示制度,增强水费征收的透明度,坚决防止乱加价、乱收费。

(六)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定额内用水成本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之间的差额进行补贴,节水给予奖励。

(七)加强农业用水需水管理。因地制宜制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计划,大力推广农艺节水技术,积极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区政府全面统筹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国土分局等部门和项目镇街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或联席会议,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精心组织实施。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国土分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切实落实配套政策,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统筹与衔接。各项目镇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区相关规定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和完善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督查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采取检查、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或与有关稽察、督察等工作联合实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国土分局等部门要做好服务指导,把改革进度、成效等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目标考核的中药内容。

(四)加强培训宣传。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促进交流沟通,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不走样、见实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分区域、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宣传报道,准确解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让干部群众实实在在体会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带来的节水增效实惠,真正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