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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7〕92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减少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认清火灾发生的潜在风险。居民小区安全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最基础保障。居民小区由于用火用电多、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发生消防安全事故风险一直较大。从全国来看,近年来居民楼院亡人火灾多发,教训十分深刻。2015年,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新区住宅楼“6·25”火灾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紫荆嘉苑小区“7·11”火灾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村542号“1.24”火灾,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从全区来看,居民小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2017以来,我区共发生火灾99起,其中居民小区火灾56起,占火灾总数的56.56%。2017年5月18日19时,巴南区花溪街道宗申动力城12栋33-2居民房发生火灾,区委书记辛国荣、区长陈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市消防总队汪永明总队长率队现场指挥,先后调集巴南、南岸、特勤等消防支队9个中队23辆消防车到场扑救,火灾迅速扑灭,幸无人员伤亡。目前,火灾原因和善后工作正在调查处理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防范工作,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居民火灾事故的高发态势。
    二、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区房管局和各镇街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居民小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完善消防设施标识标牌,对涉及需要动用大修基金整改的小区要加强指导和全力支持。物业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管理职责,加强消防设施管理,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完好。二是积极开展可燃物清理。各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居民小区可燃物清理工作,清理楼院、楼梯、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清理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隐患,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做到可燃物彻底清理或安全存放。三是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工作。各镇街要针对住宅火灾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建立夜间防火巡查制度,扎实开展夜间防火巡查工作。
    三、深入推动落实网格检查工作。各镇街要将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充分融入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工作,健全网格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登记、督办、移送、整改等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辖区公安派出所要依法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深入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区消防支队要加强对镇街和公安派出所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力度,针对季节特点定期对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四、全力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区政府应急办要牵头完善居民小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镇街、公安、房管、消防、交通、卫生、电力、燃气等部门职责,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区消防支队要组织消防中队加强居民小区“六熟悉”和灭火预案编制工作,完善与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机制。物业管理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要加强日常训练演练,熟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及人员疏散工作程序,做好消防设施的熟悉和使用培训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到场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防止小火酿成亡人事故。
    五、积极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教育。各镇街要发动基层网格组织和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住宅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示群众外出关火、关电、关气,主动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区消防支队要利用消防微博、微信等互联网信息平台,向基层网格长、网格员、小区居民等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巴南广播电视台、巴南报等区内主流媒体,要加大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宣传频次。各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特点,利用固定宣传栏、宣传车等阵地,加强消防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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