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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巴南府发〔2021〕12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巴南区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六月


- 6 -

第一章准确把握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8 -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8 -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 15 -

第三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机遇- 17 -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19-

第一节指导思想-19-

第二节基本原则- 20 -

第三节主要目标- 21-

第三章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 23 -

第一节构筑生态空间安全格局- 23-

第二节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25-

第三节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26-

第四节保护生物多样性- 28 -

第四章以碳达峰碳中和总抓手牵引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29-

第一节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29-

第二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30-

第三节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33-

第四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 34-

第五节推动生产生活高质量发展- 36 -

第五章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7-

第一节改善水环境质量- 37-

第二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40 -

第三节严格管控土壤环境污染- 42-

第四节治理农业农村环境污染- 43-

第五节管控噪声环境污染- 46-

第六章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49-

第一节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50-

第二节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52 -

第三节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52-

第四节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控- 54 -

第五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55-

第七章加强区域协作,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57-

第一节推动生态共建- 57-

第二节深化污染共治- 58-

第三节深化合作交流- 58-

第八章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59-

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60-

第二节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治理能力- 61-

第三节提高生态环境科学治理能力- 62-

第四节提高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 63 -

第五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64 -

第九章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65-

第十章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67 -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重点项目清单- 69 -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重庆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次亲临重庆视察,并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做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推进两地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市委、市政府提出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塑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巴南地处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是重庆南部片区“人文之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东部片区“生态之城”的主体部分。全区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举措,深入践行“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发展思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四五”时期,是巴南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重庆市巴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科学制定本规划对解决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构建“一区五城”战略格局、优化“三片一区”空间格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东部生态之城,创造高品质生活,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彰显巴南区生态之美与历史人文之美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专项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准确把握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向污染宣战。巴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举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通过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深化环境污染防治、促进绿色发展、开展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已经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但是,全区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十四五”时期,是全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必须认清形势,攻坚克难,抓住机遇,切实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巴南。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批示。巴南区成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出台《巴南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试行)》《巴南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实施方案》《巴南区强化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使全区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发生根本性转变,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大环保体系逐步形成。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普查技术报告获国家优秀技术报告评选三等奖、重庆市优秀技术报告评选特等奖。在全市率先推行林长制试点,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镇街占比达60%,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初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近零填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100%,完成全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发布“三线一单”,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工作。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城乡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巴南大地主旋律。

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184.6平方公里。持续实施“绿盾”专项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严控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发建设活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41.2万亩营造林建设,推进“两江四岸”“清水绿岸”“四山”生态治理,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7.6%,较2015年提高4.1个百分点,湿地面积达到5173.16公顷,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5.54平方公里,区域水土流失率降至29.38%,完成148.07公顷的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新增城市绿地面积529.88万平方米,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提升。全区累计创建14个市级生态文明示范镇和126个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山清水秀美丽巴南颜值更高、气质更佳。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碧水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以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巴南段)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为重点,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3.8%、15.64%、29.8%、64.5%。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4天,创历史新高,较2015年增加47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0%,无重污染天气,“巴南蓝”成为常态。成功消除花溪河、一品河、黄溪河城市黑臭水体,长江干流(巴南段)及主要次级河流平均水质均达到水域功能要求。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2.6%。通过实施“五沿带动、全域整治”工程、“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农村连片整治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完成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地块27块,完成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建设,完成12.8万平方米道路改造,环境噪声达标区总面积达65.77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已全部完成噪声达标工作,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区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7.9:46.1:46.0调整为2020年的5.9:40.9:53.2;工业总产值实现912亿,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工业增长贡献率分别达到81.2%、79.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3.2%。全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水泥、冶炼等行业企业(或项目)基本完成关闭淘汰,关闭整合采碎石场35家、关停升级砖瓦窑23座。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全区累计创建6个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5个市级生态文明示范企业、5个市级绿色工厂和9家节水型企业。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开展麻柳沿江开发区循环化示范建设。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16.5%。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以解决。迎接和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80余次,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7座,新建污水管网100余公里。完成鱼洞黄溪口泵站改造工程,治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47家,完成攀钢集团重庆钛业公司7.5万吨/年硫酸法钛白技术改造升级环保搬迁项目,推动重庆丰盛垃圾焚烧发电厂4套垃圾焚烧炉深度治理氮氧化物,完成餐饮油烟深度治理385家,整改突出环境问题710个,整治“散乱污”企业1472家。整改落实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反馈意见和群众投诉受理问题427件,对标、对表、对责抓整改,集中攻坚解决中央环保督察遗留的“老大难”问题,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专栏1  重庆市巴南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现状值)

完成情况

空间优化与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10.121

10.12

完成

森林增长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375

2

预计完成

森林覆盖率(%

≥45

47.6

完成

耕地

耕地保有量(万亩)

≥79.183

86.4

完成

基本农田保有量(万亩)

≥69.873

69.87

完成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3.5

40

未完成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22.9

16.1

未完成

节约低碳

用水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2.88

2.318

完成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

20

24

完成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16.5

完成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16

4

预计完成

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处置利用率(%

85

100

完成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公顷)

4000

2210.65

完成

生态环境

城区黑臭水体

花溪河老龙洞-入江口段(含南岸区涂山湖至老龙洞段)

消除黑臭

消除黑臭

完成

黄溪河凯川.大江东岸-入长江口段

消除黑臭

消除黑臭

完成

一品河职教城-鱼洞入江口段

消除黑臭

消除黑臭

完成

地表水环境质量

长江干流巴南段

完成

主要次级河流

一品河百节堤坎断面

完成

花溪河敬老院断面

完成

五布河砖厂断面

完成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完成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85

92.6

完成

环境空气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比率(%

≥80

91.51

完成

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

20

40

完成

耕地土壤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

保持

保持

完成

污染治理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率(%

化学需氧量

10.7

13.8

完成

氨氮

15.2

15.64

完成

二氧化硫

10

29.8

完成

氮氧化物

9.4

64.5

完成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2

完成

生活污染集中处理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5

95

完成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

100

100

完成

镇街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5

85

完成

镇街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

≥90

100

完成

注:1.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渝府发〔201825号),巴南区生态保护红线占全区国土面积的比例为10.12%。原《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渝府办发〔2016230)废止。

2.尚未开展数据调查。

3.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函》(渝规资函〔2020869号),巴南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为:耕地保有量791800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98700亩。

4.市生态环境局尚未公布数据。

5.带【】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

  

产业绿色转型发展任务重。巴南区内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等传统制造业占比较高,导致资源能源消耗较高、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不强、产业能级不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仍存在发展空间。全区工业污染源主要集中在家居建材、塑料制品、机械制造、汽车及摩托车制造等行业,部分片区仍聚集“小散乱”企业,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面临自主创新能力、智能制造能力不足等难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复杂艰巨。全区阶段性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十四五”期间,一批重大项目将集中达产达效,能源消耗总量势必提升,导致未来减排潜力下降,边际治理成本增加,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实现碳减排任务艰巨。随着生物药品、化学药品等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壮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生量逐步增大。机动车保有量和公路运输量快速增加,交通污染对大气环境影响显著,臭氧(O3)污染日益突出,城区细颗粒物(PM2.5)污染物浓度仍存在超标现象。城市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加大扬尘污染治理难度。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处于起步阶段,次级河流仍需整治,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还不够。全区仍存在旅游开发、城镇开发建设活动挤占生态空间、水土流失及“四岛”消落带耕种等问题,自然保护地还有诸多历史问题亟待解决。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巴南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仍存在瓶颈,且全区具有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特点,各地发展差异大,城乡一体发展压力较大。全区通过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和实施农村连片整治工程等措施,将环境公共服务向农村极大延伸,但是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欠债多,地方财力有限,导致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未得到有效控制,已建成的部分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上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能全覆盖,农村公共环保服务供给仍然不足。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家底不清,仍存在雨污合流、管网错接混接、污水管网破损、污水支管不到户等问题。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较为单一,仍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参与有限,更多强调运用行政手段。仍然存在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权责边界划分不清,部门间协作机制仍不健全。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足。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渠道不畅通,能力薄弱。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覆盖不全面,生态监测评估等能力较为薄弱。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应用处于起步阶段。

第三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机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和强调的“国之大者”。“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没有变,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巴南的目标没有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没有变,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径举措没有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障和根本遵循,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力量源泉。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交汇为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带来新机遇。重庆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一核,在国家区域发展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长江经济带、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发展战略都把加强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巴南幅员面积大、生态条件好、发展纵深位居中心城区之首,是主城都市区南向发展重要拓展区。重大国家战略交汇为巴南提供了更优质的政策条件,赋予了更强劲的内生动力,带来了更宝贵的机遇挑战。

巴南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新动能。党中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带来了新的机遇。“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布局,因地制宜引导主城都市区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区委、区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了构建“一区五城”战略格局、优化“三片一区”空间格局,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大力发展“数智”经济、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全区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在提升绿水青山颜值中做大金山银山价值,努力实现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有机统一,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注入了新动力。

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已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均取得显著成效,为“十四五”时期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湖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机制体制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将明显加快,全区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正在逐渐形成,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迅速提高,为生态环境改善提供重要契机。

“十四五”时期,巴南区面临的区域形势更加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使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改善趋势,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战略定力,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为根本目的,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和天蓝水绿、城美人和的花园城市、田园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助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生。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障人群健康作为根本出发点,保护好天际线、山脊线、水岸线,打造好东部生态之城、南部人文之城,建设产城融合、城景辉映、人景和谐之地。

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从系统和全局的角度寻求生态环境治理之道。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流域左右岸、上下游环境治理,统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统筹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和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坚持依靠制度、依靠法制。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制度执行,加大惩处力度,让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相互协作、联防联治。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在长江经济带、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重大战略中推动与周边区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力军”。必须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更好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025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绿色产业结构基本形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自然生态之美和历史人文之美全面呈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生态之城示范作用全面形成,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全区生态环境根本改善,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基本建成,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专栏2 巴南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现状值

2025年目标值

类型

1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16.5]

以市级下达任务为准

约束性

2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

1

约束性

3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

%

[13.8]

约束性

4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15.64]

约束性

5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

%

1

约束性

6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

[64.5]

约束性

7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2

%

70

80

约束性

8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343

≥320

约束性

9

森林覆盖率

%

47.6

≥47.6

约束性

注:1.“—”表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考核统计,无现状数据。

2.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比例,是指纳入市控考核的断面达到或好于  比例。十三五期间纳入市控考核的断面为10个,十四五期间减至6  个。

3.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值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明显高于正常年份,“十三五”时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值为81.71%

4.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率、氨氮排放总量减少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率、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率等由市级考核的约束性指标以市级下达数为准。

5.[]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

  

        第三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筑牢

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

重要生态屏障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通过守好山、治好水、育好林、管好田、净好湖,持续构建“五屏四带”生态空间体系,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科学合理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确保生态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保护好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修复水土流失、采矿区等生态退化区域,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生态产品。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保持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的多样性。

  

第一节  构筑生态空间安全格局

  

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持续构建“五屏四带”多层次、成网络、结构和功能完善的生态空间体系。紧扣中心城区东部生态之城、南部人文之城建设方向,完善“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科学合理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根据生态保护需要,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各类工程实施,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加强铜锣山、明月山等重要山体和“四岛”保护。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入库,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精准落地,为生态保护红线长效管理奠定基础。建设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的要求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开发建设活动,严禁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生态保护红线内原有居住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扩建和改建,红线内已有的农业用地建立逐步退出机制。加大对一品街道、南泉街道等片区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违章建筑以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将铜锣山脉与明月山脉作为重要的生态屏障与背景山体,利用分布于铜锣山东西两侧的云篆山、樵坪山两大山体,结合既有生态景观要素加强生态保护和监管。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设置不合理、划定不科学等历史遗留问题。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绿盾”等专项行动,深入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违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开展自然保护地房地产及旅游项目开发专项排查行动,落实“一案一策”,还自然保护地“天生丽质”。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核查试点。到2025年,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和勘界定标。

  

第二节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实施林地用途管制、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确保全区林地保有量基本稳定。围绕构筑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目标,消灭断档天窗,全区森林覆盖率基本稳定。严格落实“四山”管控要求,保护提升铜锣山、明月山、桃子荡山、木鱼山等生态功能,大力实施长江巴南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全面实施2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在公益林、用材林、经济林中实施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等措施,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效益,提高森林质量。完善林火监测体系,提升森林防火和扑救能力,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湿地类型自然公园建设,建设小微湿地群落。推进长江干流(巴南段)两岸城市规划范围内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强水系廊道保护,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划定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水生态空间“蓝线”“绿线”和“灰线”。禁止“四岛”消落带耕种行为,扩大草海面积和岸线、消落带植被覆盖率。探索因地制宜实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口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完善全区湿地生态网络体系,加强湿地宣传教育,积极培育湿地生态产业。

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启动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并严守城市绿线,加强城市永久保护绿地、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全面建设生态友好型的山水园林城市。充分利用滨水、山体、林地等自然的开放空间边缘规划构建城市绿道,加强城区绿色公共生态空间的连接度和城区内外绿地的贯通,形成完整的绿色生态空间。开展观音山生态公园、南泉街道万河村片区生态绿地建设,推进城市增花添彩、增绿添园等行动,让城市一步一景、步移景换。深化以“坡坎崖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立体绿化建设。到2025年,绿化美化坡坎崖15万平方米,每年新增城市绿地100万平方米。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科学布局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推广海绵型建筑、小区、公园和绿地,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第三节  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治理水土流失。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总方针。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四岛”及消落带水土流失、石漠化严重区域,通过实施土地整治、矿山生态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工程,重点开展莲花、鱼洞、龙洲湾、花溪、李家沱、南泉、圣灯山、接龙、安澜、木洞、双河口、麻柳、姜家等镇街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合理配置工程、林草、耕作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到2025年,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3%以上。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实施最严格的预防管护措施,保护好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有序推进人口退出,避免新增水土流失。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

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强化绿色矿山管理名录。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加强新建和在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监督体系。依法依规关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

  

第四节  保护生物多样性

  

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观测。以全区自然保护地、铜锣山、明月山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全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动态变化和威胁因素,综合评估全区生物多样性分布格局特征、保护状况与保护成效,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基础。

保护动植物资源及生境。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保护长江干流(巴南段)支流湿地与河流湖泊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域。严格落实长江(巴南段)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加强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巴南区涉及该保护区实验区的“渝北区洛碛镇—涪陵区镇安镇”段)保护。

严控外来入侵物种。落实外来物种生物防治技术方法及综合治理技术体系。严格执行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入侵预警报告制度,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和扩散。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成效评估。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检验检疫机制,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

专栏3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一)构筑生态空间安全格局

1.生态空间管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精准落地。

2.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

1)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持续开展绿盾等专项行动,深入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违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开展自然保护地房地产及旅游项目开发专项排查行动,落实一案一策

2)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核查试点。

(二)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1.森林生态系统。实施2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长江巴南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四山保护提升工程。

2.湿地生态系统。建设花溪河口湿地公园。改造现状单调的江岸格网护坡,植入趣味活动空间;在河口消落带建设湿地公园;贯通横向沿滨江带的自行车及步行路径;连接城市腹地,打通多个通江路口并以低干扰的方式建设江滩游步道。

3.城市生态系统。

1)城市绿地重点项目。

1)观音山生态公园项目。位于重庆公路物流基地观音山,占地规模为约1600亩。

2)城市绿化工程。绿化美化坡坎崖15万平方米,每年新增城市绿地100万平方米。

3)建设海绵城市。完成约18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

  

第四章  以碳达峰碳中和总抓手牵引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深化绿色创新驱动,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化改造、夯实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强化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发挥环境政策对绿色发展的驱动作用,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环保产业和低碳经济,打造绿色发展新增长点。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推动生产生活绿色发展,使巴南上空扬起绿色高质量发展主旋律,更好展现巴南的大区担当和上游作为。

  

第一节  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

  

构建清洁能源体系。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现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及比重持续下降。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推进散煤治理,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让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适度超前规划建设城镇配电网,继续加大各产业园区电力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网改造工程,提升区内供电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加快实施重庆国际生物城、重庆高职城、惠民智慧总部新城等重点区域以及石滩镇等镇街天然气管线工程建设,实现农村天然气管网全面覆盖。创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动清洁低碳和可再生能源消费,稳步有序推进电能替代,建设多能互补分布式清洁供能体系。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落实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资源产出率和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重点产业能效改造提升,推进高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加快工业园区节能改造升级,着力提高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加大节能科研力度,鼓励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推动能源互联网创新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深化绿色创新驱动。把绿色化作为全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基石,推进绿色化与农业、工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推行“生态+”“+生态”发展新模式,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和过剩产能项目,推动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农业生产空间集约高效为目标,构建“4+N”产业体系及“一园两区七带多基地”空间格局,推动率先建成主城都市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协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全力打造千亿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千亿级商贸物流产业集群、千亿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千亿级“数智”经济产业集群、千亿级生态创新产业集群,大力提升消费品制造业。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促进商贸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绿色转型;推动文化、旅游、生态康养、农业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落实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等规定,严控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和过剩产能项目上马,严格落实“上大关小”“区域替代”“倍量削减”“以新带老”等措施。禁止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外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项目。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评审,优化环评审批流程。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机制,开展“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做好提前对接和跟踪服务。

支持环保产业发展。推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继续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等服务模式。推进城市排水厂网一体管理体制改革。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工业污染地块进行修复。加大绿色技术研发资金补贴和项目扶持力度,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和提升科研院所创新能力。立足巴南主导产业,以宗申研究院为标杆,积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各园区建设创新平台,推动基础科研和应用技术研究,引导一批传统制造企业转化为科技型企业。倡导质量优先的评标原则,加大生态环境技术和生态环境效果评分权重,有效防止恶性低价中标。不得以签署战略性合作协议等形式为特定企业在招投标中谋取竞争优势。

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产能,依法责令整改或关停退出。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对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责令整改或关停退出。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关闭。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提高存量企业资源环境绩效。依法将全区超标准超总量排放、高耗能、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逐步推进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或清洁生产诊断,用更少的排放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探索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逐步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发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

  

第三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按照全市碳达峰目标分解任务,编制《巴南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推动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鼓励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编制全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温室气体排放基数。执行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升级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营运车辆和船舶的低碳比例。构建绿色城市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推进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的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建设低碳发展示范城区。执行重庆低碳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行产品碳标准认证和碳标识制度。推广木洞低碳示范镇建设经验,探索打造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 推动低碳发展区域合作。创新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面向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开展“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第四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

  

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落实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执行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危险废物经营机构等环保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用评价。

落实环境经济政策。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执行“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工作机制。落实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收费标准。对在法定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给予税收、财政、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鼓励和支持。探索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积极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生态地票交易机制,探索用能权、用水权交易,结合全市在工业领域全面开展“三票”交易,鼓励全区企业积极参与相关交易,让资源环境权益使用者支付费用。探索生态用地和建设用地功能置换补偿机制,使保护者得到补偿。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生态循环农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生态康养业,将生态产品转化为生态农产品、生态旅游产品、生态工业品,使经营者获得收益。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加快建立区内森林、矿产、土地、水源等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维护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推动城乡自然资源保值增值。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和指标体系。

  

第五节  推动生产生活高质量发展

  

推动巴南高品质生活宜居区建设。保护好铜锣山、明月山等重要生态屏障,重塑“两江四岸”生态功能,扩大生态空间,优化“三片一区”空间格局。打造与高品质生活相匹配的生态环境设施,着力解决城市建成区闲置地块管理等问题。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把经济园区、重庆国际生物城、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和金竹小企业创业基地划入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全面提升城市经济品质、人文品质、生态品质、生活品质,着力打造天蓝水绿、城美人和的花园城市、田园城市,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推进生产生活绿色转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地位,扎实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探索绿色发展示范。以广阳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为模板,探索推进“四岛”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依托“四岛”资源禀赋的差异,将鱼洞中坝岛、木洞中坝岛、桃花岛和南坪坝岛分别打造为生态农业岛、国际营地岛、自然博物馆和田园艺术岛。借鉴重庆巴南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姜家片区)等国家级绿色发展园区优秀经验,支持全区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生态产品价值机制试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系统工程、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绿色交通项目。

  

第五章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常态化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整治,坚持“三水统筹,系统治理”,进一步提高重点河流湖库水质,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深化大气污染治理,为老百姓带来更多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受污染建设用地严格管控和治理修复为着力点,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让老百姓吃得安心、住得放心。聚焦农村生活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两大领域,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助力乡村振兴,让乡村留得住乡愁。以防治交通、施工、工业、生活噪声为抓手,强化噪声污染治理,提高群众生活满意度。

  

第一节  改善水环境质量

  

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以长江巴南段及主要支流2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底数为基础,建立水环境污染源台账,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到2025年,完成全区排污口排查和长江干流(巴南段)沿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推动河长制落细落实。实施长江及主要支流护岸综合整治。加大船舶污染防治,规划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推动船舶垃圾收集上岸集中处理,实现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到2025年,全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率达到100%。对企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洗车场、建筑工地和“小散乱”企业等领域、场所逐级排查,深入查找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源头,建立问题清单,持续推进整改。

完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加强全区污水收集主干管网清查力度,建立台账;逐步开展二三级管网清查。加大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建设力度,加快实现城区和场镇雨污分流。开展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娄溪沟箱涵流域排水管网新改建项目、鱼洞片区污水管网新改建项目。重点提升李家沱、花溪、界石、木洞、鹿角新城等片区污水处理能力,实施木洞污水处理厂扩能、界石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到2025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稳定达到98%,城市生活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修复水生态扩大水环境容量。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利用水资源。科学确定河流生态流量,持续实施“下、丰、南”调水工程,提高花溪河生态流量和水环境容量。巩固全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以重点流域、城市河段及其他重要水体为对象推进滨水绿地等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积极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完成花溪河综合整治和花溪青龙湖水体治理,启动一品河、黄溪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实施木洞景区生态环保项目。实施长江岸线(巴南段)分区管控。以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开展水源涵养区建设。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

加强重点流域水质目标管理。依据市对区考核断面要求,层层压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做深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将包含重要饮用水水源、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体列为优先控制对象,综合运用水资源调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措施提高水环境质量,逐步提升花溪河水质。巩固现状水质良好的断面、水体,使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性改善。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强新大江水厂和长江鱼洞水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逐步退出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保持水质100%达标。加快推进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整治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加强水质监测,到2025年,水质达标率达到93%以上。逐步开展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

  

第二节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治理工业废气。加大国际生物城、大江科创城、经济园区等重点区域及制药、化工等重点行业集中整治力度,推进源头治理。实施小微企业规范化清理整治,进一步降低能耗、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鼓励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等量或减量替代等措施。推动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升级改造,继续推进烧结砖瓦企业错峰生产,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以工业涂装、化工、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以完善“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一企一策”管理为主要导向,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强砖瓦、建材加工等行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监管。

防治交通污染。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鼓励发展铁路、水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等运输方式,优化发展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倡导“低碳交通、绿色出行”,完善以公交为主干、轨道交通为补充、出租为辅助的综合交通体系。推进构建“车—油—路”绿色交通体系,严格执行在用车检测维护(I/M)制度,大力推广新能源车,配合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化,统筹布局充换电设施建设。争取东部槽谷轨道交通建设加密提速,加快建设轨道交通18号线。逐步推进城区主要道路分步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施,开展3万辆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全力推进内环快速、渝南大道、渝南分流道等多条城市主干道疏堵保畅,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口码头、船舶等移动源污染治理。进一步深化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对货运车辆(含运渣车)实施按排放标准、按时段、按路线精细化管控,加大二环外区域货运车辆(含运渣车)管控,进一步规范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线性工程施工扬尘管控措施。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巩固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上加油站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工作成果,探索开展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下加油站建设在线监控设施。鼓励夏季、夜间错峰加油。

治理城市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持续推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20个。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大对重点区域(环保监测点)洒水降尘作业频次,持续开展道路冲洗、洒水,落实质量标准考评,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0条。抓好脏车入城管理工作,加大渣土未密闭运输、撒漏、带泥上路等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加强企业堆煤、堆料、建筑渣土消纳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排放监管。加强城市裸露地块和坡坎崖整治。

治理生活污染。推动实施餐饮油烟排放源头治理,开展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试点。对现有餐饮业、宾馆开展执法监测,查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督促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带头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推广城市建成区电烧烤和集中熏制食品,巩固246.4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禁止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的露天焚烧行为。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臭氧(O3、氮氧化物(NOX)等重点污染因子,确保到2025年臭氧(O3)浓度上升趋势得到遏制,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稳定保持“巴南蓝”。通过常态化巡查、人工影响天气、百日攻坚等手段积极应对轻中度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达到320天及以上,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

  

第三节  严格管控土壤环境污染

  

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根据全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结果,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单元进行动态调整。实施低吸附品种替换、叶面调控、水分调控、优化施肥、机械深翻等农艺措施实现轻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探索试验酸化土壤改良、土壤调理和原位钝化等技术在治理与修复土壤重金属污染方面的应用。开展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或轮作休耕等措施实现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探索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地一策”。

严格管控或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开展化工污染整治腾退地块专项排查行动,建立高风险地块清单,发现一块、管控一块。落实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合监管体系和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分类型、分阶段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一块、开发一块。治理修复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址污染场地、重庆润丰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原址污染场地、鹿角片区原唯泰项目地块污染场地和重钢钢管厂原址污染场地。探索麒龙垃圾填埋场约220万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实施土壤污染综合防控。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治理,严格按照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要求,合理确定土壤环境功能定位,突出土壤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以沿江工业园区、矿山企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  治理农业农村环境污染

  

防治种植业环境污染。加大种植业投入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田生态系统管护与改良,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步伐和日常管护。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推广“稻+菇”、秸秆粉碎旋耕还田等利用模式,加大露天焚烧执法力度。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高设施农业、经济园艺作物重点区域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完善废弃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到2025年,完成600吨农膜回收,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到40%,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4%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5%。

防治养殖业环境污染。严格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三区”划定和管理,合理引导和优化养殖产业布局,全面禁止在消落带从事畜禽养殖。大力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扎实开展渔业环保问题整改。发展绿色水产养殖,开展生态渔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提高水产养殖饵料利用率。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推动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推广“低架网床+益生菌+异位发酵”绿色养殖模式,鼓励水冲粪工艺改造为干清粪或尿泡粪。推广绿色生态养猪模式,全面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完善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加强屠宰加工厂环保设施建设,推动屠宰加工企业达到欧盟标准设计的现代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企业标准。支持已建养殖场与周边规模种植户建立粪肥供应关系,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利用、当地消纳。因地制宜扩大推广稻田综合种养等复合经营新模式和“畜—沼—果蔬”等循环利用新路径,支持规模种植业基地建设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或规模企业,打造一批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新典型、新模式。支持第三方专业化处理,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干湾场镇等乡村振兴试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动惠民街道、天星寺镇等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加快建设石龙镇金星村村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圣灯山镇、惠民街道、接龙镇等6个镇10个村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改,实施东温泉镇、安澜镇、惠民街道等11个镇20个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改造及整改,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完善农村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广城乡一体化运维、第三方运维和村庄自行运维等方式。基本完成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式。至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农户覆盖率达95.73%。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引导农民采取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深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合理配置收集设施,加快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长效的资金保障,形成完善的监管制度。引导农户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处理消纳厨余垃圾。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鼓励村庄保洁市场化运营,科学配备稳定的保洁队伍,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高标准持续推进“三清一改”,深化“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分类分档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精准化整治。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和维护。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旅游公厕建设,巩固拓展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100%。支持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干净整洁。统筹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少拆房,保护乡土味道,留住乡愁,着力打造一批“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庄,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到2025年,新建美丽宜居村庄100个。

  

第五节  管控噪声环境污染

  

严格管控交通噪声。配合上级部门实施交通噪声智能管控工程,加快布局重点交通干线、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域噪声智能监控点。配合上级部门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城市干道、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等道路两边隔声屏障建设,加强城市轨道噪声污染控制,着力解决一品街道等沿线高速公路扰民问题。严格实施限行、限速等措施,开展机动车禁鸣、违法改装排气设备等专项整治,积极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严格执行《关于控制重庆主城港区船舶噪声的通告》,限制船舶在巴南港区使用高音量喇叭,禁止船舶在巴南港区试鸣汽笛。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强化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噪声防治责任。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依法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以夜间施工为重点,严格执行夜间作业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

强化工业企业噪声监管。对位于人口稠密区、噪声排放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限制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积极采用降噪工艺和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严格管控生活噪声。实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完善声功能区监测网,巩固和深化“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落实创建标准和激励机制,到2025年,创建5个安静居住小区。强化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控制,持续推广限时装修。严格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防治,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积极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噪声扰民的露天或路边市场。

专栏4 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1.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1)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施控源截污(截污纳管、原位调蓄、面源控制)、内源控制(清淤疏浚、生物残体清理、生态驳岸)、生态修复(人工增氧、生态净化、岸带修复)、净化活水(植物净化、人工湿地、混凝沉淀、高效处理、活水调水)等工程。

2)一品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项目。重点包括水环境治理、水安全提升、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智慧系统搭建等工程,主要涉及干流和两大支流(跳石河、龙岗河)。

3)黄溪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项目。重点包括截污处理、湿地整治、生态整治、河岸整治、水生态修复等工程。

2.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1)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提标、扩能。

1)新建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实施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三期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由8万吨/天提升至12万吨/天。

2)开展木洞污水处理厂扩能项目。扩建木洞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天。

3)界石组团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新增部分构筑物及部分设施设备,出水提标至准四类水质。

2)污水管网建设与修复。

1)新建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配套污水管网。新建排水管道11公里,沿鱼溪河输送污水至下游惠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新建、改建娄溪沟箱涵流域排水管网。实施排水管网设计,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实施管网错接、漏接改造,实现雨污分流以及箱涵清淤及管网破损修复。

3)新建、改建鱼洞片区污水管网。新建、改建污水管网约70公里,新建配套检查井约2000座,新建雨水边沟约15公里。

4)东温泉五布河沿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改造整治五布片区(含五布社区、小桥村和狮子村)约6公里二三级管网;新建和改造东泉片区(含东泉社区、东泉村、锡滩村,以及五布河沿线相关居民集中点)约16公里二三级管网。

5)木洞场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网约3.5公里,新建雨水管网约1公里。

3.木洞景区生态环保项目。开展滨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五布河河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木洞老街管网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

(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1.控制工业污染:开展10家汽修、家具等企业废气治理,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2.控制交通污染:城区主要道路分步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施,开展3万辆机动车尾气路检。

3.控制生活污染:推动实施餐饮油烟排放治理,开展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试点;巩固246.4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治理修复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址污染场地、重庆润丰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原址污染场地、鹿角片区原唯泰项目地块污染场地、重钢钢管厂原址污染场地;探索麒龙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对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

(四)农业农村环境改善工程。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新建农村污水管网(纳管)。建设惠民街道胜天村、晓春村污水管网(污水纳入惠民污水处理厂)和天星寺镇雪梨村场镇、花房村污水管网(污水纳入天星寺污水处理厂)。

2)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技改。石龙镇金星村新建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圣灯山镇、惠民街道、接龙镇、安澜镇、石滩镇、双河口镇6个镇共10个村开展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改。

3)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及整改。东温泉镇、安澜镇、惠民街道等11个镇共20个村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及整改。

2.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1)生态渔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以月亮湾渔村为核心,按照生态化、标准化、智慧化要求,改造提升现有商品鱼养殖基地。在惠民、二圣、安澜、南彭、接龙、石龙、木洞、鱼洞等镇街,改造提升池塘生态养殖基地。在惠民、二圣、安澜、南彭、接龙、石龙等镇街,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稻鱼综合种养生态渔基地。在东温泉、石龙、南彭、安澜、惠民等镇街,依托已建成或在建大中型水库,大力发展增殖渔业,建设大水面生态渔基地。到2025年,发展生态渔业基地3万亩(含稻渔综合种养)。

4.农膜回收。回收600吨农膜。

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

(五)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创建5个安静居住小区。                                                          

  

第六章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

生态环境风险

  

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严格执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持“防”与“控”并重,加大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防控力度,降低重点领域和区域环境风险。及时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针对性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信访案件,力争保持“十四五”期间无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围绕“事前风险防控—事中应急响应—事后损害赔偿与恢复”建立全过程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应急、处置等防控体系。健全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执行常态化的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生等多部门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联合监管机制。完善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推动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化、动态化。开展重点饮用水源、经济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

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佛耳岩码头、麻柳港区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落实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区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实现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全区环境应急预案编修全覆盖。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特征污染物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国际生物城、大江科创城、经济园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园区风险源,分散布置环境影响较大的风险源,防止群发或链发环境事件发生。

加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以在校青少年和农村居民等人群为重点,提升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落实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监测。

  

第二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加强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监管。按市级规定,完善对辐照加工放射源、矿产开采用测井源、室外探伤放射源等高风险放射源的在线监控,落实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方法,实现对放射源全生命周期的监控。对放射治疗、医用诊断、药物生产、安全检查、工业探伤用射线装置进行风险评估,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无线电发射设施(设备)环境监管。加强对大型无线电信号发射设施(设备)的规划符合性、环境合理性、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设计、施工、运行全过程。跟踪以5G移动通信、新能源电动汽车等为重点的电磁领域新技术,落实适应新技术规模化应用产生的电磁辐射的分类监管方式。

加强输变电设施环境监管。推动输变电项目选址选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加强对户外变电工程及架空线路的规划管控,减少对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的电磁和声环境影响。做好信息公开、环境监测和科普宣传,持续破解输变电项目“邻避”效应。

  

第三节  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加强麻柳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规范化管理,实现安全、分类、达标存放。推动钛石膏、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完成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钛石膏烘干设施建设,提高钛石膏综合利用率。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利用体系和建筑垃圾集中循环利用途径。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加快建设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制度。探索建立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加快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危废“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生命周期动态规范化监督监管。支持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末端利用设施。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监管,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完善区域协同处置机制,扩大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医疗废物集中收集体系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镇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全覆盖。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急备用能力建设,将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列入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设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进料装置。

  

第四节  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控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保护防护距离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落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治理任务,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开展生物医药行业新污染物环境危害评估,建立新污染物排放源管理清单,精准识别各类新污染物管控重点。加强新污染物来源、归因分析和环境效应研究,执行新污染物筛查、评估和管控标准技术体系。与排污许可证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相衔接,研究新污染物管控的激励政策。加强新污染物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新污染物预警机制,探索可测、可查、可考、可追责的评估体系。

稳步实施化工企业长效管控。加强国际生物城、麻柳组团、化工企业聚集区风险管控,实行长效监管。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财政部门按年度安排沿江化工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绿色、节能发展。全面提升尚未搬迁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禁止在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布局新建化工、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挖掘减排潜力,推进实施重金属减排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制度,无排放指标替换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严格落实重庆琦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管理整治方案。继续对全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镀行业等重点行业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第五节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拓宽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抓好“及时”和“就地”两个关键,实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充分发挥“12345 一号通”和“12369”政务服务热线作用,督促全区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实现信访案件交办率100%、按时回复率100%。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挖掘问题线索“金矿”,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预警督办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解疑释惑、消怨化气,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

全力推动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强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动“事心双解”,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要求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主动公开群众反映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主动公开环评文件,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避免渠道不畅阻塞民意,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

专栏5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一)建设钛石膏综合利用设施。完成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钛石膏烘干设施建设,确保正常运行,提高钛石膏综合利用率。

(二)“无废城市”建设。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巩固建设试点成果。

  


第七章  加强区域协作,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和党中央关于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生态环境工作。推动生态共建,协同推进长江、铜锣山、明月山等生态廊道建设,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共同书写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加强与周边区域及成都市温江区多领域合作交流,取长补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政策协同,坚持一张负面清单管两地。

  

第一节  推动生态共建

  

共建生态网络。协同市域周边区域探索共同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协同实施长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探索共同开展长江流域湿地保护和退化河湖湿地修复。严格落实“四山”管制要求,共同推进明月山、铜锣山等联通两地主要山脉的森林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和矿区恢复治理,共筑绿色生态屏障。

共抓生态管控。贯彻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其周边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节水行动。落实好十年禁渔,实施长江上游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执行禁捕长效机制。

  

第二节  深化污染共治

  

加强与南岸区污染共治。依托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两区共同建立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等协同管理。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协作推进交通、工业、生活和扬尘污染治理。建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等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协作机制,推进跨界水体监测网络建设,开展跨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等。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政策协同。坚持一张负面清单管两地,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统一“长江支流”“沿江1公里”“合规产业园”等管控对象的界定标准和管控尺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为成渝地区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会商机制贡献巴南智慧。

  

第三节  深化合作交流

  

加强与周边区域协作。深入贯彻 “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与南岸区、江津区、九龙坡区、綦江区等周边区域协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跨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合作,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探索深化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增强预警预报;探索推动跨界山体联合巡查,森林病虫害联防联治。推动主城都市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与温江多领域合作。依托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议,加强双方信息互通、经验共享、课题互商、短板互补、专家共讲等合作,共享生态环境科研成果。依托两区生态资源各异、民俗文化相通等有利条件,推动两地文旅融合协调发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第八章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治理能力,精确定位突出环境问题及主要污染源,精准发力,靶向治理。提高生态环境科学治理能力,遵循客观规律,实事求是确定技术路线和工作节奏,运用科学方法提升治理效率。提高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监管、依法追责,提高执法效能,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贯彻执行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体系,激励引导全区人民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探索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压紧压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区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职责的部门及国有企业,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有关各部门考核内容,落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探索生态环保服务网格化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职权。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规定。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严格落实花溪园区、金竹园区、天明园区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严格执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据排污许可证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完善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主动公开机制。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落实“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四个不放过”要求,执行督察交办的群众举报投诉问题销号机制,切实做到问题查清、责任落实、整改到位、群众满意。提速整改督察已指出的重点问题,强力推动“中字头”“部字头”“市字头”等各类交办反馈问题,全面开展整改工作跟踪核查,不断提升问题整改的质效,整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把督察整改与日常督查、审计、巡视、巡查问题整改相结合,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第二节  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治理能力

  

建立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大监测能力建设力度,提升监测技术能力储备,完善噪声、土壤、农村、生态等监测点位。构建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强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及重点污染源(重点排污企业、重点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监测监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多种环境要素的智能感知与采集。加强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监督,全面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依法严惩数据造假行为。

建设智慧生态环保。依托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巴南“城市大脑”建设,建立巴南区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实现大气、水、土壤、噪声、固废、辐射、生态红线等环境要素数据汇聚、关联整合,在环保审批、环境监测监管、环保执法、风险管控等重点领域形成专题数据产品,实现生态环境相关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服务有效应用。深化大数据在污染防治方面的智能化应用,构建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

  

第三节  提高生态环境科学治理能力

  

组织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理工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专项,攻克难点问题和关键技术。结合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针对臭氧(O3)超标、花溪河整治等问题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实施一批重大科研项目。争取西部(重庆)科学城东部科创中心落地。高水平建设环重庆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服务平台,设立成果转移化平台和基金,引导本地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吸引外地科研成果来区转化。支持企事业单位研发有机废气治理、垃圾渗滤液处理、生态修复、土壤修复、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等关键技术,推动技术的集成与示范应用。在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环境质量产生波动等敏感时段,邀请专家进行背景、成因解读,释疑解惑消除误解。充分发挥技术评估、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环境规划等各类专家库在项目评审、技术评估、决策咨询中的作用。

  

第四节  提高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逐步落实裁量电子化,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进执法监测市场化,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探索将部分执法职权纳入镇街综合执法。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专门办案力量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普法工作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推动在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中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解答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深入宣传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

  

第五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素养。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培训课程,纳入全区国民教育体系。鼓励区级媒体加大生态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倡导文化艺术界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在“6.5”环境日、“4.22地球日”、低碳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巴南区特色生态文化氛围。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鼓励排污企业设立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企业环保设施。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重庆市巴南区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大学生环保社团建设,组织指导其有序开展活动。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

激励引导人民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推广环境标志产品,积极倡导绿色办公推动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带头采购绿色产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度点餐,坚决纠治“舌尖上的浪费”,培育绿色消费文化,鼓励居民购买节能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商品。

  

专栏6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工程

(一)建立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保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强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及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多种环境要素的智能感知与采集。

(二)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实现大气、水、土壤、噪声、固废、辐射、生态红线等环境要素数据汇聚、关联整合,在环保审批、环境监测监管,环保执法、风险管控等重点领域形成专题数据产品。深化大数据在污染防治方面的智能化应用,构建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

  

第九章  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规划任务,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储备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

建好用好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要落实中央、市级和区级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相关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整治、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储备。建立开放的、可更新的滚动项目库,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项目储备库的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避免“资金等项目”。

多渠道筹措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区级财政资金统筹。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深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积极拓展新的资金渠道,将成品油消费税、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用于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点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落实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必须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每年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区各部门、各镇街和相关单位。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实施要求。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随意搁置既定规划另起炉灶,确需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修订目标任务的要按程序进行。大气、水、农业农村、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强化政策协同。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社会等公共政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策合力。

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标准的解读。发掘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成效、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媒体合作、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讲好环保故事,发出环保声音,形成有声有色、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狠抓考核评估。将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等规划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纳入镇街、区级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严格执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测评估技术指南。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

五年远景目标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

远景目标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

(万元)

规划年限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

构筑生态空间安全格局

生态空间管控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精准落地

990

2021-2025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生态环境局

2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

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

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深入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违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开展自然保护地房地产开发及旅游项目专项排查行动,落实“一案一策”

30000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

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核查试点

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核查试点

250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4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森林生态系统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2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600

2021-2025

区林业局

相关镇街

5

湿地生态系统

“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花溪河口湿地公园

改造现状单调的江岸格网护坡,植入趣味活动空间;在河口消落带建设湿地公园;贯通横向沿滨江带的自行车及步行路径;连接城市腹地,打通多个通江路口并以低干扰的方式建设江滩游步道。

28287

2020-2021

渝兴公司

区住房城乡建委

6

城市生态系统

城市绿地重点项目

观音山生态公园

公园位于重庆公路物流基地观音山,占地规模为约1600亩,建设绿化、照明、基础设施等

72000

2021-2023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公司

界石镇

7

城市绿化工程

绿化美化坡坎崖15万平方米,每年新增城市绿地100万平方米

18000

2020-2023

区城市管理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鱼洞街道、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渝兴公司、重庆城投集团

8

建设海绵城市

完成约18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

3995

2021-2025

区住房城乡建委

相关镇街

二、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





9

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花溪河综合整治

工程重点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施控源截污(截污纳管、原位调蓄、面源控制)、内源控制(清淤疏浚、生物残体清理、生态驳岸)、生态修复(人工增氧、生态净化、岸带修复)、净化活水(植物净化、人工湿地、混凝沉淀、高效处理、活水调水)等

351958

2020-2023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10

一品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

重点包括水环境治理、水安全提升、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智慧系统搭建等工程,主要涉及干流和两大支流(跳石河、龙岗河)

92629

2022-2024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11

黄溪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

重点包括截污处理、湿地整治、生态整治、河岸整治、水生态修复等工程

59432

2022-2024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

12

青龙湖生态修复

开展水体生态修复、维护和周边绿化维护

140

2021-2023

区生态环境局

花溪街道

13

木洞景区生态环保项目

一是滨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2公顷,含景观铺装、植物种植等;二是五布河河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面积约100公顷,含护岸治理、景观绿化等;三是木洞老街管网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涉及石宝街、解放路、前进路等总长度约2700米,含街巷铺装、综合管网、景观提升、旅游配套设施等。

9500

2021-2025

巴洲文旅集团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建乡委、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木洞镇

14

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提标、扩能

新建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三期工程

实施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三期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由8万吨/天提升至12万吨/天

11500

2021-2022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李家沱街道

15

木洞污水处理厂扩能

扩建木洞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吨/天。

12987

2021-2022

重庆国际生物城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木洞镇

16

界石组团污水处理厂提标

新增部分构筑物及部分设施设备,出水提标至准四类水质

8000

2021-2025

区经济园区公司

区住房城建乡委、区生态环境局、界石镇

17

污水管网建设与修复

新建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配套污水管网

新建排水管道11公里,沿鱼溪河输送污水至下游惠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8006

2020-2021

区住房城乡建委

惠民街道

18

新建、改建娄溪沟箱涵流域排水管网

实施排水管网设计,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实施管网错接、漏接改造,实现雨污分流以及箱涵清淤及管网破损修复。主要包括:龙洞湾片区新建污水管约7公里;凯恩家居片区新建污水管约1公里;渝南分流道片区新建污水管约1公里,新建雨水管约0.5公里;娄八路片区新建雨水边沟约1公里等。

4500

2021-2022

区住房城乡建委

李家沱街道

19

新建、改建鱼洞片区污水管网

新建、改建污水管网约70公里,新建配套检查井约2000座,新建雨水边沟约15公里。

26854

2021-2025

区住房城乡建委

鱼洞街道

20

东温泉五布河沿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改造整治五布片区(含五布社区、小桥村和狮子村)约6公里二三级管网;新建和改造东泉片区(含东泉社区、东泉村、锡滩村,以及五布河沿线相关居民集中点)约16公里二三级管网。

6500

2020-2021

东温泉镇

区住房城乡建委

21

木洞场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新建污水管网约3.5公里,新建雨水管网约1公里。

1000

2021-2025

木洞镇

区住房城乡建委

22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控制工业污染

开展10家汽修、家具等企业废气治理

1000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

23

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200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24

控制交通污染

城区主要道路分步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施

300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25

开展3万辆机动车尾气路检

150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26

控制生活污染

推动实施餐饮油烟排放治理,开展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试点

200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27

巩固246.4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100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28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污染场地修复

治理修复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址污染场地

10000

2021-2022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区生态环境局

29

治理修复重庆润丰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原址污染场地

1940

2020-2021

渝兴公司

区生态环境局

30

治理修复鹿角片区原唯泰项目地块污染场地

2414

2021-2022

渝兴公司

区生态环境局

31

治理修复重钢钢管厂原址污染场地

企业自筹

2021-2025

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

32

探索麒龙垃圾填埋场约220万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对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

40000

2021-2025

渝兴公司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李家沱街道

33

农业农村环境改善工程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农村污水管网(纳管)

建设惠民街道胜天村、晓春村污水管网(污水纳入惠民污水处理厂)和天星寺镇雪梨村、花房村污水管网(污水纳入天星寺污水处理厂)

2940

2022-2023

区住房城乡建委

惠民街道、天星寺镇

34

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技改

石龙镇金星村新建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圣灯山镇、惠民街道、接龙镇、安澜镇、石滩镇、双河口镇6个镇共10个村开展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改

380

2022-2030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相关镇街

35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及整改

东温泉镇、安澜镇、惠民街道等11个镇共20个村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改造及整改

455.1

2022-2025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相关镇街

36

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生态渔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以月亮湾渔村为核心,按照生态化、标准化、智慧化要求,改造提升现有商品鱼养殖基地。在惠民、二圣、安澜、南彭、接龙、石龙、木洞、鱼洞等镇街,改造提升池塘生态养殖基地。在惠民、二圣、安澜、南彭、接龙、石龙等镇街,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稻鱼综合种养生态渔基地。在东温泉、石龙、南彭、安澜、惠民等镇街,依托已建成或在建大中型水库,大力发展增殖渔业,建设大水面生态渔基地。到2025年,发展生态渔业基地3万亩(含稻渔综合种养)。

10000

2021-2025

区农业农村委

相关镇街

37

农膜回收

回收600吨农膜

382.8

2021-2025

区供销社

相关镇街

38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

200

2021-2025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相关镇街

39

噪声治理污染治理工程

创建安静居住小区

创建5个安静居住小区

150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

三、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40

建设钛石膏综合利用设施

完成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钛石膏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确保正常运行,提高钛石膏综合利用率

3000

2021-2025

区经济信息委

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国际生物城

41

无废城市建设

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巩固建设试点成果

264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供销社

四、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工程





42

建立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建设生态环保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强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及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多种环境要素的智能感知与采集。

1000

2020-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

43

建设智慧生态环保

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实现大气、水、土壤、噪声、固废、辐射、生态红线等环境要素数据汇聚、关联整合,在环保审批、环境监测监管,环保执法、风险管控重领域形成专题数据产品。深化大数据在污染防治方面的智能化应用,构建生态环境应急智慧监管平台。

1900

2020-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水利局

合计

824738.5




  


  

  

  


部门解读: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一图读懂《重庆市巴南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