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再排查暨地质灾害隐患点降险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1〕63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再排查暨地质灾害隐患点降险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再排查暨地质灾害隐患点降险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再排查暨地质灾害隐患点降险处置工作方案
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再排查工作的函》(渝规资函〔2021〕2175号)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开展全区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暨地质灾害隐患点降险处置、全面提升防范能力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排查和整治,在巩固全区28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防死守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掌握全区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建立台账,进行分类处置。对地质条件简单且通过简易手段、防治资金可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降险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达到减存量、控增量地质灾害“双管控”目的。
二、工作内容
(一)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再排查工作内容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驻守地质队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充分发动村(居)、社(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广泛收集新生地质灾害风险信息,从最末端和最细微处着手,对本辖区、本行业监管范围进行一次拉网式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
1.全区已查明28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2.居民聚居区、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农村切坡建房以及临边临崖临水等重要地段、关键部位;
3.涉及公路沿线局部已发生垮塌、掉块或已出现过灾险情的区域;
4.可能形成滑坡的各类斜边坡和未经支护的人工切坡;
5.可能形成危岩崩塌的陡崖和孤石;
6.可能形成地面塌陷的采空区和隧道建设影响区域;
7.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各类沟谷;
8.可能发生滑塌影响航道安全的库岸;
9.结合巴南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已初步划定为中、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降险处置工作内容
各镇街会同辖区驻守地质队员对本辖区内已查明和新生突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隐患点规模、威胁范围、威胁对象、变形发展趋势,通过排查,筛选出地质条件简单且通过简易手段(如截排水、清方或支撑处理等)、防治资金可控的灾害隐患点开展降险处置工作。各驻守地质队要结合排查情况对筛选出需开展降险处置工作的隐患点科学拟定降险处置措施方案,并会同镇街估算防治工作量和经费。对排查出需实施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区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程序另行申报治理。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准备阶段。2021年8月16日—8月18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完成排查工作前期安排,开展工作技术研讨。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8月19日—8月29日,各镇街、驻守地质队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加强指导。各镇街汇总排查资料报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三)全面核实阶段。8月31日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汇总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情况报请区政府同意后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9月30日前,对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降险处置的,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制定降险处置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四)完成降险处置工作。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各镇街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降险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技术指导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督促驻守地质队员加强对相关单位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强化技术支撑,对负责排查的工作人员以及隐患点周边居民群众广泛普及地灾防治知识,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以及识别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的能力,针对群众辨识不清的风险隐患,安排技术力量赴现场调查核实确认。
(二)及时开展综合防治
对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风险点,各单位要及时纳入风险管理台账,科学评估,督促责任单位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不等不拖,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搬迁的立即搬迁,切实把安全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由工程建设单位治理;对自然因素形成,经评估确认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按程序及时纳入“四重”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强化责任落实和追责问责
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配合,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检查执法力度,对不当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不作为、失职失责,造成灾险情发生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按时报送排查结果
请各镇街于8月29日前将《巴南区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表》(附件1)、《巴南区需实施降险处置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表》(附件2)报送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303办公室。若无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和无需降险处置的情况,请报送“无”。逾期不报送视为“无”。
附件:1.巴南区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表
2.巴南区需实施降险处置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表
附件1
巴南区新生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名称 |
镇街 |
村组 |
镇街或主管部门负责 |
可能失稳主要诱因 |
可能失稳破坏类型 |
点基本特征 |
危害性 |
分析评价 |
防灾责任 | ||||||||||||||||||||||
坐标 |
发育地层 |
地貌类型 |
规模 |
前缘高程(m) |
后缘高程(m) |
地表坡度(。) |
受威胁人户 |
受威胁房屋 |
主要影响对象 |
威胁财产(万元) |
形成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
防治措施建议 |
是否纳入风险管控 |
防灾责任单位 |
防灾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经度 |
纬度 |
面积(104m2) |
体积(104m3) |
户 |
人 |
间 |
m2 |
城镇 |
学校 |
道路 |
航道 |
水电工程 |
其他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1.坐标:经纬度表示,单位度。
2.可能失稳主要诱因:暴雨、工程建设等
3.可能失稳破坏类型:按可能失稳形成的地质灾害类型填报。
4.形成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按可能性大、较大和小进行填报,可能性大的应及时纳入监测预警体系。
5.主要影响对象:如危及城镇、学校、道路、航道、水电工程等的应填写具体名称。
6.防治措施建议:群测群防、工程治理、专业监测、搬迁避让,确需其他措施的另行备注。
7.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原始地形地貌发生变形从而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6种灾害。除此之外,属于安全隐患不属于地质灾害的不纳入此表统计。
附件2
巴南区需实施降险处置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 |
隐患点 |
隐患点 |
治理 责任单位 |
规模 |
危害性 |
已有/新生 |
处置措施 |
资金估算(万元) | |
受威胁 |
其它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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