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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服务“四新” 经济发展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1〕70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服务“四新”

经济发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下简称“四新”经济)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新发展理念,推进“放管服”改革,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四新”经济发展需求,坚持“鼓励创新、坚守底线、多元共治、审慎包容”原则,注重因势利导、因地制宜,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指导和服务管理,促进监管方式转变创新和管理手段转型升级,支持“四新”经济发展壮大,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行为的干扰,为培育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环境,服务巴南“一区五城”建设。

二、把握“四新”经济认定规则

(一)明确“四新”经济概念

新技术,是指以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支付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基础,其他相关新技术汇集,集成创新的技术体系。新产业,是指应用新科技成果、新兴技术而形成的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新业态,是指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新模式,是指对企业经营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更加高效和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模式。

(二)细化“四新”经济门类标准

实行“四新”经济“固定基本门类+调整动态门类”模式,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国统字﹝2018﹞111号)为划分门类的基础,具体包括: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据此,区内各审批登记、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确定认领属于本部门监管的“四新”经济范围,汇总建立“四新”经济门类电子台账(另行印发),实行清单式管理。对审批登记、行业主管部门模糊不清的,由区政府指定。对未在本通知中明确的其他门类,由相关的审批登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研究论证后纳入“四新”经济门类。

(三)构建“四新”经济市场主体数据库

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应根据审批登记、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四新”经济门类,结合《巴南区“十四五”发展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建立本辖区“四新”经济市场主体数据库,做到台账明,底数清。各审批登记、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每季度末将“四新”经济门类对应的市场主体名单推送给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应据此增补新发展市场主体名单,删减退出市场主体名单,实现对台账的动态管理。

三、落实“四新”经济监管服务举措

(一)建立公平开放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

以推进“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四新”经济的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缩短登记时限,营造宽松准入环境,促进行业创业创新。要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随意将“四新”经济纳入负面清单,不得额外附加准入条件。要放宽“四新”经济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限制,允许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要简化住所登记要求,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名称自主申报”“容缺受理”等机制,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及电子印章的应用。要完善“四新”经济退出机制,深化简易注销改革,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探索企业强制退出制度。要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对接与沟通,及时将惠企发展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四新”经济主体。

(二)推行走访帮扶制度

针对行政监管滞后于创新发展的实际情况,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及审批登记、行业主管部门要转变监管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中,前移监管关口,为“四新”经济主体纾于解困。要实行网格化走访服务指导,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监管规则,合法合规开展经营,为“四新”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畅通反映渠道,针对收集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及审批登记、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首访首接负责制”,建立台账,认真梳理,分门别类,群策群力解决企业难题,确保问题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对重大疑难问题及全区共性问题,要深入分析、仔细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胆为企业搞服务、与企业家交朋友,做到有交往、没交换,有交集、没交易。

(三)落实包容监管措施

1.加快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推进涉企经营许可、涉企证明等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核查办法及启动条件,减少、免于实际核查。

2.建立规范检查机制。除举报投诉、转办交办、大数据监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特殊原因外,对“四新”经济主体原则上不开展检查,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

3.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原则,对“四新”经济主体轻微违法且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行为,广泛运用行政提示、行政告诫和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鼓励和引导违法市场主体主动纠错;“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轻微违法失信行为,已及时纠正、未发生危害后果且承诺不再犯的,可酌情不认定为失信行为,或按程序予以信用修复。

(四)施行审慎监管举措

1.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四新”经济,要加强事前指导,主动了解困难问题,引导健康规范发展;对一时看不准的,预留1—2年的观察期,多观察少出手,给予成长发展空间。对有条件的园区,试行“沙盒监管”,减少甚至不予监管,留足更大发展空间。

2.以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态环境、产品和服务质量、数据安全、市场经济秩序、消费者权益等为底线,设置安全阀,实施“触发式”监管,推动从处理具体事项的细则式管理向事先设置红线的触发式原则式管理转变。

3.强化风险预警。强化开放包容与防控风险并重的意识,依托“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完善产业风险预警和分析评价体系,通过以点破面,举一反三,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后续监管措施,堵塞监管漏洞。

4.针对发现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以及借“四新”经济之名行违法之实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台账,严格监管,严厉查处,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五)强化信用监管

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立健全贯穿“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全生命全周期的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信息归集,将有关信用信息归于市场主体名下,形成信用档案,强化主体画像,并依法向社会公众公示。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风险预警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大幅压减涉企现场检查。

(六)推进社会共治

根据“四新”经济跨界融合发展、监管责任不明晰的特点,打破按区域、按行业监管的惯性,推动条块化监管向功能性监管转变,加强部门协作,消除监管盲区。要推动平台、管理公司落实内部管理规范和入驻企业日常管理责任,畅通政企双向流通机制,加强资质信息核验,建立入驻市场主体专项档案,组织入驻市场主体制定自律公约、守信承诺、诚信评价等制度,促使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管理、履行法定义务。推动建立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我约束和专业服务功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对发现的隐患苗头、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信息公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形成企业自律、第三方自治、社会监督、部门协同监管的社会共治新型监管格局。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审批登记、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各司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四新”经济的发展规划跟踪引导和统筹协调监管,为“四新”经济保驾护航,纠偏解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负责人员,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应以本指导意见为蓝本,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对“四新”经济主体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举措,提升监管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宣传报道

各单位要注重收集“四新”经济审慎包容监管服务发展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实践效果,加大经验总结和提炼深华。要建立有效的宣传工作机制,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依托各方媒体、采取多种形式,依托各种宣传载体,丰富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各单位在12月25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督促检查

“四新”经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是我区行政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重点项目,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地。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将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或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部门解读: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服务“四新”经济发展的通知》的解读